【新闻发布会】发挥跨区划检察改革效能依法助推美丽陕西建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新闻发布会现场

7月28日,陕西省检察院召开“发挥跨区划检察机关作用 助推美丽陕西建设”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年来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作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依法助推美丽陕西建设的工作情况,发布6件跨行政区划检察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介绍,自2022年7月28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4个跨区划检察院以来,已经形成“两级五院”跨区划检察组织体系,管辖范围涵盖陕北高原、关中平原、秦巴山区三大地域,实现对陕西地域全覆盖。

一年来,陕西跨区划检察机关聚焦秦岭、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关中平原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共摸排跨区划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1件,立案71件,提出检察建议60件。督促清除垃圾225795方、清理非法占用的河道14.62公里、复垦耕地1288.58亩、收缴砂石6000余方,追缴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款352.49万元,追缴土壤修复费133万元、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18.85万元、惩罚性赔偿金20.56万元。陕西省检察院直属分院督促整治尾矿库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周至县检察院与秦岭北麓检察院协同办理的督促治理蚰蜒河黑臭水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秦岭生态检察卫士”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优秀检察文化品牌。

在推进跨区划检察改革中,陕西检察机关坚持以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生态环境检察格局为主线,持续推动检察监督融入国家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一方面,以实现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为抓手,建设专门化团队,锻造专业化队伍,集中办理各类生态环境案件,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责任,实现刑事追究、行政监督、权利救济、公益保护并举。另一方面,与省林业局等40余家单位建立“林(田、河湖)长+检察长”“生态环境执法+检察监督”等协作机制26项;举办7省(市)秦岭生态环境检察协作会议,与豫、鄂、渝、川、甘、青等6省(市)检察院签署《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协议》;组建全省生态环境检察咨询专家库,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347人,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检察社会化协作工作机制。

发布会上介绍,大数据是赋能陕西跨区划检察机关创新发展的关键变量。陕西省检察院建成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实现对案件线索“一网汇集”,重大案件“一网交办”,办案力量“一网调度”。自2022年12月试运行以来,指挥中心协调省秦岭办、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等移送线索信息63423条。向11个市分检察院交办线索111件,立案77件,成案率79%。

(来源:陕西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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