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时接打电话、农用车违法载人!商洛交警集中曝光多起交通违法行为

丹凤交警集中曝光一批接打手持电话违法行为

近日,丹凤交警集中曝光10起驾驶时接打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提醒广大驾驶员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争做交通文明的践行者。

丹凤交警提示:开车时,千万不要分心驾驶,开车接打电话、低头看微信等行为极易引发事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开车的时候一定要谨慎驾驶,全神贯注,若有紧急电话或微信等需要处理的事项,可以到就近的高速服务区停车休息,再接听、查看、回复,守法行车,让我们的出行更平安。


【资料图】

洛南交警曝光查处9起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

近日,洛南交警曝光查处九起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分别是:

案例一:2022年11月15日19时40分,怀某绳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拉载人行驶至石门镇信用社十字路口处,被洛南县交管大队石门中队执勤民警查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怀某绳车辆扣留,对怀某绳批评教育、罚款处罚。

案例二:2022年11月19日13时00分,寇某志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拉载人行驶至玉栗公路13公里500米处,被洛南县交管大队石门中队执勤民警查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寇某志车辆扣留,对寇某志批评教育、罚款处罚。

案例三:2022年11月17日10时许,冯某虎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违法拉载1人行驶至344国道,被洛南县交管大队景村中队执勤民警查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冯某虎车辆扣留,对冯某虎批评教育、罚款处罚。

案例四:2022年11月17日16时许,张某年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违法拉载2人行驶至344国道景村街路段,被洛南县交管大队景村中队执勤民警查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张某年车辆扣留,对张某年批评教育、罚款处罚。

案例五:2022年11月17日16时许,刘某祥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违法拉载1人行驶至344国道景村加油站路段,被洛南县交管大队景村中队执勤民警查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刘某祥车辆扣留,对刘某祥批评教育、罚款处罚。

案例六:2022年11月18日18时许,齐某过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违法拉载3人行驶至居庙公路坡底村路段,被洛南县交管大队景村中队执勤民警查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齐某过车辆扣留,对齐某过批评教育、罚款处罚。

案例七:2022年11月20日11时许,杨某侠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违法拉载1人行驶至344国道景村镇牛湾路段,被洛南县交管大队景村中队执勤民警查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杨某侠批评教育、纠正违法。

案例八:2022年11月21日8时许,刘某堂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违法拉载3人行驶至344国道景村镇牛湾路口,被洛南县交管大队景村中队执勤民警查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刘某堂车辆扣留,对刘某堂批评教育、罚款处罚。

案例九:2022年11月21日10时许,周某峰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违法拉载1人行驶至344国道景村镇杨村机站路段,被洛南县交管大队景村中队执勤民警查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周某峰车辆扣留,对周某峰批评教育、罚款处罚。

商洛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农用车驾驶人朋友,一定要紧绷“安全弦”,要充分认识到违法载人的危害性,不要主动搭载人员,并积极劝告亲朋好友不要乘坐农用车出行。

关键词: 批评教育 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