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观热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应知应会

一、产业帮扶政策

4.经营主体奖补标准


(资料图)

(1)新栽植苹果、桃、樱桃50亩以上,每个主体奖补5万元。

(2)新增中药材集中连片规范化种植面积达100亩以上,每个主体奖补3万元。

(3)当年新建设施农业大棚并投入生产的,建设日光温室2个及以上、或建设大拱棚5个及以上、或连栋拱棚(单个棚体5个及以上)予以奖补。日光温室每亩奖补10000元,大拱棚及连栋拱棚每亩奖补3000元。每个主体奖补资金不超过5万元。

(4)新建猪、牛、羊、肉兔、蛋鸡等标准化圈舍,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设施用地、环保备案、动物防疫等手续齐全并投入生产的予以奖补。对新建年出栏达到1000头以上的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每个奖补5万元,对新建年出栏500只以上的肉牛养殖场每个奖补5万元,对新建年出栏100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场每个奖补5万元,对新建存栏10000只以上的蛋鸡养殖场每个奖补3万元,对新建存栏10000只以上的肉兔养殖场每个奖补2万元。

(5)当年流转50亩及以上土地发展粮食生产、果业、蔬菜、中药材种植等农业产业的,每亩奖补100元,每个主体奖补资金不超过3万元。

(6)养殖场设施用地、环保备案、动物防疫等手续齐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新引进母猪每头奖补1000元,种公猪每头奖补2000元,母羊每只奖补300元,种公羊每只奖补1000元,种兔每只奖补50元,需提供种畜引进种畜场正规发票,每个主体奖补资金不超过3万元。

(7)联农带农的经营主体新注册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00元,获得铜川市知名商标的一次性奖补5000元;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一次性奖补1万元;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一次性奖补2万元;首次获得农副产品加工SC认证的一次性奖补3万元。

(8)通过电商、微商等方式线上帮带销售辖区农副产品的经营主体,销售总额达到50万元或以上的,按照1%给予奖补,每个主体奖补资金不超过3万元。

(9)积极参加省、市、区统一组织的各级农产品推介活动,凭相关文件、参加活动图片等印证资料,市内每次奖补1000元,省内每次奖补2000元,省外每次奖补3000元。由活动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同一活动不得重复申报。

(10)鼓励农业经营主体购买粮食、果业、畜牧业、设施农业保险,以当年保费发票为准,按照自费保费50%的比例给予奖补。

备注:脱贫户及三类人员可以享受多项产业扶持,但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10000元。所有扶持政策均为一次性补贴,“同地块、同产业”只享受其中一项补贴。

(四)支持果业发展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1.果园补助条件:严格按照各类鲜果建园标准建园,鲜果建园标准为当年春秋两季新建园,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栽植相对集中连片达到50亩以上予以补助,未达到建设标准的不予补助。

2.果园补助标准:自根砧、双矮苹果新建园:1000元/亩;樱桃新建园:500元/亩;密植桃园:800元/亩;翡翠梨新建园:600元/亩。

(五)支持设施蔬菜发展政策(截止2023年12月31日)

1.大棚补助条件:严格按照设施农业建设标准建棚,设施农业大棚为当年新建并投入生产的,建设日光温室2个及以上,或建设大拱棚5个以上,或连栋拱棚(单个棚体5个及以上)予以补助,其它不予补助,未达到建设标准的不予补助。

2.大棚补助标准:新建日光温室10000元/亩;新建大拱棚及连栋拱棚3000元/亩。

(六)出栏商品猪一次性补贴(截止2022年12月31日)

补贴对象: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的生猪规模养殖场,2022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出栏商品猪分2批进行补贴。

补贴标准:40元/头。

终审: 王志宏

关键词: 日光温室 设施农业 投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