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建设年】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林业部门推进“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2全球速看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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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与洛川县林长制办公室(简称县林长办)联合召开座谈会,共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进工作。

会上,洛川县林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辖区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森林资源管理情况,双方共同研究磋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进工作。随后,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洛川县林长办制定会签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与洛川县林业部门共同推进的“林长+检察长”协同机制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方面将会产生积极推动作用。今后,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主动加强检察工作与行政执法衔接,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式保护辖区森林资源。同时,洛川县检察院将打造从线索受理、信息共享到案件办结的全流程、全链条协作机制,采取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讨论等方式提升办案能力,共建法治洛川。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

文字|屈坤涛

编辑|王 鑫

校对|贾文娟

审核|郝志宏

关键词: 人民检察院 森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