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享受城市低保人数为192户346人


【资料图】

按照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市民发〔2020〕167号)文件规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按照新标准执行:凡持有我县户籍的城镇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740元,以及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人员,且家庭财产符合本市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城市低保,按照740元/人.月补差发放。2022年10月,我县享受城市低保人数为192户346人,发放保障金及取暖费22.3797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已通过“一卡通”兑付系统全部发放到位。来源:县政府网

关键词: 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财政局 城镇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