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速递:“三有”争创|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

志丹县人民检察院

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


(资料图)

为国庆假日期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9月29日,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对志丹县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动员会在县司法局召开。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志丹县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各镇办司法所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巡回检察工作的要求,宣读了巡回检察实施方案,介绍了本次巡回检察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工作要求。

志丹县司法局局长单福荣汇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刘红梅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做到履职尽责,提高巡回检察工作质效;三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实现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会后,巡回检察组对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评估档案、解矫档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对保安镇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和教育帮扶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逐册查阅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档案,认真细致翻看思想汇报、参加公益劳动、请销假等相关矫正档案材料,详细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生活动态、有无重大隐患等情况,并重点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履职情况、社区矫正变更刑事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提请收监、解除矫正等情况进行全面检察。此外,还通过单独谈话、轨迹抽查等方式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及各司法所监管教育帮扶、司法所工作人员履职等情况。

市人大代表肖汉利表示,通过参与本次巡回检察,更加全面地了解了巡回检察相关情况,建议县检察院今后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常态化做好社区矫正巡查检察工作,通过社会监督让巡回检察在阳光下进行,最终形成合力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开展。

开展巡回检察,是探索创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模式、推进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落实落地、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的必然要求,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巡回检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工作要求,把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与县司法局合力助推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稳步提升,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

第180期

文字:张志杰

志丹检察

关键词: 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