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

挖掘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一直是生态环境领域的“老大难”问题。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

《规定》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打桩机、叉车、非公路用卡车、空气压缩机等以及在施工工地、港口、机场、物流园区、铁路货场、工矿企业等场所使用的装配有柴油机的机械。杭州借力数字化台,打响蓝天保卫战——《规定》第七条提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数字化管理,推广使用电子标签、电子围栏等措施,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运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管理信息系统,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进场核验、禁用区管控、排放检验、监督检查、燃料管理等实施管理。

“禁止使用不符合排放标准或者排放明显可见黑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规定》提出,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标准或者排放明显可见黑的,应当进行维修或者加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使其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禁止擅自拆除、破坏或者改装污染控制装置。

根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通过“12345”市长公开电话等方式举报、投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依法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等情况,查证属实的,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杭州日报讯(作者:记者 郑莉娜)

关键词: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 发动机移动机械 铁路货场 空气压缩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