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合肥自建房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点出台 八类自建房要特别重视消防安全

近日,《合肥市自建房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点》出台,其中要求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电线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八类自建房要特别重视消防安全

针对自建房来说,消防安全在夏季至关重要,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根据合肥市自建房消防安全检查的最新规定,提出了八类需要重点关注的情形,这些自建房凡未按要求整改的,不应继续作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使用。

其中,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按整改要求,需拆除金属栅栏、防盗窗、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

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按照整改要求,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钢筋混凝土墙、砖墙等不燃性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完全分隔。

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车充电,整改

本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点明确,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如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内设置包间、休息室违规留宿人员,非法液化气充装点、作坊式化工加工点、小炼油化工厂等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设置培训学校、托育机构、企业员工集体宿舍,人员密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此外,存在其他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房屋。按照整改要求,可采取临时查封、挂牌督改等措施。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要求责令限期搬离人员。

排查发现的违法行为顶格处罚

合肥接下来将进行自建房消防安全分级分类整治。场所违规住人10人以上的,“三合一”违规住人10人以上的危险场所,不满足消防安全条件的,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立即牵头组织整改;违规住人30人及以上的,县级政府要立即牵头组织整改,无法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关停。

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用足用好罚款、查封、拘留等执法手段,顶格处罚;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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