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首例!余杭开出首张“食安封签”罚单

昨日起,《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正式实施,外卖店安装阳光厨房和使用“食安封签”从推荐变成法律强制要求。新条例实施第一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配全局执法力量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执法行动,开出首张“未使‘食安封签’”罚单。

昨日9时,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中泰街道一沿街外卖商户未按规定安装阳光厨房、未使用“食安封签”。工作人员依法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并对他们做法律宣传和指导,发放“食安封签”。后经协调,该商户仍拒绝安装“阳光厨房”、发放“食安封签”后仍不使用。经会商判定后,执法人员当即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给予处罚,成为该《条例》正式实施后的全区首例。

记者了解从区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了解到,即日起,外卖商家不安装“阳光厨房”或配送的食品不使用“食安封签”,市监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对未粘贴“食安封签”的外卖,网约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经营户普及新规,发放通用版“食安封签”,引导外卖封签规范使用,以柔执法的方式提醒商家合法合规经营。当天,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05家,责令改正54家,查处案件42起。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一直是年来民生关注的热点话题。2021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网络餐饮一件事集成改革部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广“浙江外卖在线”应用落地,已完成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2800余家。

今年,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布置网络餐饮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全区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全覆盖,规范每单外卖使用“食安封签”。余杭晨报讯(作者:记者 张瑚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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