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上半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4.3% 增速位居全省第5位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阜阳调查队获悉,今年上半年,阜阳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82元,同比增长14.3%,增速与全省持平,位居全省第5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同比增幅较高,主要是受去年上半年低基数影响。
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位次前移。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78元,同比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名义增速)12.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5%(上半年阜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5)。同比增速位居全省第12位,较上季度上升两个位次,低于全省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0.7个百分点。城镇居民收入两年(2019年上半年—2021年上半年)平均增长7.7%,低于全省0.5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4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居全省前列。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88元,同比增长1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7%。同比增速位居全省第4位,高于全省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7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收入两年平均增长11%,高于全省1.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9个百分点。
从收入构成看,城乡居民四项收入均快速增长。其中,工资性收入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贡献最大。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9616元,同比增长10.6%,占可支配收入比重51.5%,对收入增长贡献率46.1%,拉动增长5.5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5659元,同比增长14.4%,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30.3%,对收入增长贡献率35.5%,拉动增长4.3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1362元,同比增长14.9%,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7.3%,对收入增长贡献率8.8%,拉动增长1.1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2040元,同比增长10.4%,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0.9%,对收入增长贡献率9.6%,拉动增长1.2个百分点。
转移净收入拉动农村居民增收力度最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265元,同比增长15.3%,占可支配收入比重25.8%,对收入增长贡献率24.4,拉动增长4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2613元,同比增长16.8%,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9.7%,对收入增长贡献率30.6%,拉动增长5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118元,同比增长19.4%,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3%,对收入增长贡献率1.6%,拉动增长0.3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3792元,同比增长16.4%,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43.2%,对收入增长贡献率43.4%,拉动增长7个百分点。(作者:汪乐意 通讯员 王世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