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追溯协同服务平台将上线 实现全国药品可追溯
疫苗们拥有一张自己的“身份证”将不再是难事。近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贵州省已实现辖区内疫苗的全程电子追溯,消费者通过手机扫描疫苗包装上的以8开头的20位追溯码,就可以看到疫苗的生产厂家、有效期、批次、规格等信息。除了贵州,北京、天津等7个先行试点城市也在进行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的建设。国家药监局还将于今年3月底上线我国首个统一的疫苗追溯协同服务平台。在实现疫苗乃至所有药品可追溯的过程中,互联网企业与医药企业、政府部门不断碰撞出新的火花。
信息绑定 疫苗“持证上岗”
当前,接种人阅读一只疫苗的前世今生只需要几秒钟。在贵州省龙里县冠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名护士递给北京商报记者一瓶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记者发现,通过支付宝扫码后,该疫苗从生产企业、省级疾控中心、市级疾控中心到县级疾控中心的流通过程一览无余。
除了疫苗流通,接种人还能了解疫苗的规格、生产日期等资料。在扫码人数上,“码上放心”平台会进行提醒。如果人数过多,该疫苗将被警示。对于已经售出的疫苗如果再次进入流通领域,系统也会将其标记预警。
当一盒5只装的疫苗,例如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需要给5个孩子注射时,该如何用一个追溯码进行一对一“绑定”呢?贵州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副所长叶新贵对此表示,目前的解决方法是,前4个孩子在接种时,护士会将这5只装的疫苗盒进行依次重复扫码,最后将盒子交给第5个孩子进行保存。
记者在现场看见,当父母带着孩子前来接种时,冠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护士们会先当着接种儿童和家长的面,对疫苗包装上的疫苗追溯码进行扫描,并指导家长们用支付宝进行信息查阅,在验证疫苗没有问题后方才实施接种。在这个环节中,每一个接种人将和接种的疫苗进行绑定,实现人与疫苗信息的追溯可控。
其实,这样的场景已经逐步覆盖到更多的城市。据公开信息显示,天津市已率先完成疫苗追溯监管平台建设,并成功与协同平台对接。上海、江苏等部分省(市)作为疫苗追溯建设试点省份已上线试运行。目前已形成北京、天津、上海、海南等可借鉴的先行经验。
信息对称 实现全国药品可追溯
事实上,这把开启疫苗信息的 “钥匙”就是疫苗追溯码。消费者通过疫苗追溯码能够查阅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名称、药品生产企业名称、药品通用名、药品批准文号、药品本位码、剂型、制剂规格、包装规格、生产日期、药品生产批号、有效期和单品序列号等信息。
多地正推行疫苗的全程电子追溯。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国家药监局将于3月底上线我国首个统一的疫苗追溯协同服务平台。2019年12月12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2020年3月31日前,全国各地应当建成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所有上市疫苗全过程可追溯,确保疫苗最小包装单位可追溯、可核查。
《通知》指出,目前,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所需标准已全部发布实施,包括《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药品追溯系统基本技术要求》《疫苗追溯基本数据集》、《疫苗追溯数据交换基本技术要求》5个标准。其中,《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药品追溯系统基本技术要求》是3个基础通用标准。
在已经实施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中,记者了解到,该追溯体系由药品追溯监管系统、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和药品追溯系统三部分组成。其中,由国家级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建立的药品追溯监管系统,将根据各自监管需求采集其行政区域内药品追溯相关数据,充分发挥追溯数据在日常监管、风险防控、产品召回、应急处置等监管工作中的作用。
而药品追溯系统则允许企业进行自建或者与信息技术企业、行业组织等第三方合作,后者需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提供药品追溯专业服务。《导则》指出,有关发码机构应有明确的编码规则,并协助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将其基本信息、编码规则、药品标识码及相关信息向协同平台备案,确保药品追溯码的唯一性。以贵州为例,接种者们能通过支付宝“码上放心”平台查阅疫苗信息,则是阿里健康向外输出技术的结果。
多方合作 以协同平台“搭桥”
作为连接国家与企业的“桥梁”,《导则》指出,药品追溯协同平台则由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应建设,提供准确的药品品种及企业基本信息、药品追溯码编码规则的备案和管理服务以及不同药品追溯系统的地址服务,为药品追溯系统互联互通提供支持。简而言之,协同平台主要为生产企业、追溯系统、疾控中心和公众服务。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3月底,国家药监局将上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同服务平台,国内全部46家疫苗生产企业产品的流向信息和疾控部门的接种信息,都将登陆平台。在首页,公众可输入20位药品追溯码,直接查询疫苗生产、流通等信息。
国家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颜江瑛曾表示,国家要持续推进药品智慧监管工作,形成“严管”加“智管”的监管新局面,加快监管数据整合,打通“信息孤岛”,优化大数据融合应用,全面提升监管效率。加快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药品智慧监管方面的应用,逐步提升监管的预见性、靶向性、时效性。大力推动移动应用开发,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便捷办事渠道,加强监管部门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其次,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化技术手段,切实提升药品监管政务事项的服务能力和水平。颜江瑛还透露,除了疫苗追溯系统,国家药监局还将建立高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三大业务应用平台。
记者 赵述评 实习记者 何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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