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科研管理“加减法”,教育部又有新举措

层层审批、人人存疑、每票必核、违规难罚……某高校科研人员王老师一直希望科研经费管理模式能改变,给他们真正的“松绑解困”,教育部印发的最新文件就给了他更大的希望。

日前,教育部党组印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完善科研管理制度、落实科研管理自主权、优化管理服务、加强诚信建设、改进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机制等做出明确规定。

教育部划出政策底线

“文件旨在教育部职责范围内,进一步明晰高校在科研项目管理、经费管理、成果转化应用及科研经费使用问题处理等方面的权力,划出政策红线底线。进一步提升高校落实科研自主权的操作性,解除高校后顾之忧,使高校吃下定心丸。”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聚焦完善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等方面,我国相继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但实践中,仍有部分高校在贯彻落实科研自主权过程中有顾虑,不敢接、不会接、不愿接,导致政策红利没有充分释放,科研人员获得感不强。

早在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进一步下放预算调整审批权限、完善间接费用管理等内容,让科研经费的使用有了“松绑”的大方向。此后几年中,国家又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松绑”政策。

然而,一直有科研人员反映一些政策落实不到位,科研体制机制改革仍有许多“坚冰”要破。

“《通知》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切实为科研人员松绑助力,充分释放创新活力。”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如今,为了将文件落到实处,各高校已经行动起来。

“要严格贯彻落实有关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的相关文件,各职能部门应切实加强线上平台建设,推进‘一站式’服务,提高科研管理服务水平与效率,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增加科研产出,助力一流学科建设等。”长安大学副校长贺拴海说。

关键要有实在的操作措施

“《通知》的总体思路是坚持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放权不滥权、坚持放权不越线,同时简洁管用,不求面面俱到成体系。”有关负责人解读说,在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要按中央要求应放尽放,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让科研人员把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科研创新活动中。

比如,明确科研人员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由高校结合学校实际自主确定开支标准、报销范围,优化审批程序,简化报销手续。

“中国石油大学分别制定了横向科研经费与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将横向科研与纵向科研区分开来,提高横向科研项目劳务费比重,允许横向科研项目开支少量接待费,将科研活动接待费与公务活动接待费区分开,减少审批材料,进一步释放科研活力,增强科研人员的获得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财务处处长耿彦军说。

《通知》明确要求,高校建立完善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制度,根据科研需要和科研人员意愿,统筹落实专门经费、专职人员。各高校科研项目中提取的间接费用,要更多用于科研绩效奖励,加大科研人员绩效工资比重。与此同时,建立检查结果共享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对科研活动的干扰。

“高校是科研自主权落实的主体,政策举措能否落地见效,科研人员能否有获得感,关键要看高校是否能把下放的权力转化成实实在在的操作措施。”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此,《通知》明确,高校党委要切实进一步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马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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