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披露年报者暂停股票转让 近600家新三板公司可能被摘牌
对于6月30日前仍未披露年报的公司,全国股转公司将坚决予以强制摘牌,做到“出现一家、出清一家”,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形成“有序进退、优胜劣汰”的市场格局,提升挂牌公司整体质量
日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也称“新三板”)发布公告称,决定自2019年5月6日起暂停未按期披露年报公司的股票转让。
据悉,截至2019年4月30日,共计10010家公司须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除已完成披露及已提交终止挂牌申请的公司外,尚有597家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年度报告。这一数据较2017年的460家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有所上升。
近日,全国股转公司表示,按相关规定,对于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披露年报的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采取纪律处分等监管措施,并将继续敦促尚未履行信息披露基本义务的挂牌公司尽快披露年报。对于6月30日前仍未披露年报的公司,全国股转公司将坚决予以强制摘牌,做到“出现一家、出清一家”,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形成“有序进退、优胜劣汰”的市场格局,提升挂牌公司整体质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提升新三板服务民营经济、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
对信披违规“零容忍”
有业内人士表示,挂牌公司不按期披露年报的原因很多。一般来说,不按期披露年报,可能意味着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内控制度缺失,财务核算不规范,“董监高”人员不忠实勤勉,实际控制人不诚信等。
据悉,新三板梳理分析了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公司的情况。分析结果显示,这其中的大部分公司对年报编制披露工作不重视,未及时聘请审计机构,甚至有部分公司拒不聘请审计机构、坐等摘牌,有近四分之一的公司曾因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被采取过自律监管措施。因此,股转公司对于拒不披露年报的行为加强监管,能为下一步新三板改革创造更好的条件。
新三板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未按期披露年报公司加大惩处力度,有利于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年报是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的核心内容,是投资者全面了解挂牌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理性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新三板挂牌公司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按期披露年报是遵循信息披露及时性原则的最基本要求。
专家表示,挂牌公司不按期披露年报,无视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基本义务和基本规范,是对市场法律规则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蔑视,是对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破坏,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知情权等合法利益,丧失了挂牌公司守法合规、诚实信用的行为底线。
2018年12月25日,新三板发布《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2019年将对未按期披露年报的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给予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相关纪律处分信息将依法向社会公开。
作为交易场所组织者,新三板将对这一触及监管红线的严重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零容忍”,对未按期披露年报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实施纪律处分等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罚信息,提高一线监管的威慑力。
坐等“强制摘牌”有风险
对于597家没有在4月30日之前披露年报的挂牌公司,专家认为可能有一些挂牌公司在坐等“强制摘牌”。
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份流动性不活跃问题尚未解决。部分公司挂牌之后,融资效应不明显,但继续留在新三板需要付出不少成本,因此有意从新三板退出。
北京南山投资创始合伙人周运南告诉经济日报记者,如果公司被强制摘牌,就不用走主动申请摘牌的流程。目前,主动申请摘牌的流程中有一个关键环节叫异议股东保护。挂牌公司主动摘牌需要按照协议价格回购异议股东持有的股票。如此一来,挂牌公司往往不能顺利拿出一个让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被强制摘牌后,这个环节就搁置到摘牌后再解决。因此,如果挂牌公司今后不准备再在资本市场上“玩”,就有可能坐等强制摘牌。
“异议股东保护是目前挂牌公司想退出时最头痛的问题,为此需花的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非常高。”周运南表示,但一家优质企业,如果还想在资本市场上有所作为的话,是不敢被强制摘牌的,因为这个惩罚要记录在诚信档案。未来,不论是被上市公司并购,还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有了这个污点,肯定会遇到麻烦。
数据表明,4月份新三板摘牌企业超200家。力鼎资本创始合伙人高凤勇表示,当初企业一窝蜂地挂牌新三板,不见得都是对的;如今又一窝蜂地走,也未见得就是对的。中小企业来新三板的初心,应该是通过挂牌新三板,规范和迫使自己找到一条正确的资本市场之路。挂牌是手段,发展好自己才是目的。(记者 祝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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