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元/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花得值不值?

“一年缴350元,能有哪些保障?”9月起,蚌埠市启动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缴费标准逐年提升,有不少人咨询,参加医保能享受怎样的报销待遇。对此,市医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解答。

市医保局规划财务和基金管理科负责人刘如林介绍,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上涨有多种原因。首先,随着经济发展、新药和新医疗技术的使用等原因,医疗成本、医疗价格在上涨,随之医保的报销费用同步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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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保障待遇水平在不断提高。现在的居民医保整合了原有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项制度,主要针对没有工作、没有单位的人群。随着缴费标准的上涨,医保基金池比原来充裕,医保基金运行更平稳,保障也更充分,报销金额不断上涨,报销范围不断扩大。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断提高、居民医保的用药保障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每年都缴费,每年都没用。”在办理医保参保缴费的过程中,有的居民会产生这样的念头,刘如林介绍,医保的原则是互助共济,大家缴纳的费用放到一起汇成了大的基金池,得了病的人用基金池里的钱报销医疗费用,没得病的人相当于贡献了一份力量;如果有一天他(她)生病了,同样有无数人在默默伸出援手,这正是社会医疗保险相互协作、互助共济的本质。

350元保费花得值不值?能享受到哪些待遇?据了解,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可享受以下医保待遇:

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含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纳入基金报销范围。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实行按比例封顶报销。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50%比例报销,单次分别最高报销15元、30元,每日限报一次,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报销额为150元,其中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最高报销额为100元。

常见慢性病门诊:常见慢性病患者经鉴定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常见慢性病待遇,年度起付线300元,可报销费用的报销比例为55%。单一病种年度报销总额上限为2000元,每增加一种慢性病病种提高800元,最高不超过3600元。

特殊慢性病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单次起付线为当次门诊医药费用总额的10%,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选定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其可报销费用直接比照同级医院住院报销政策执行,实行即时结报。

住院保障: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医院、二级和县级医院、市三级医院、省属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12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80%、70%、65%。

参保人员经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备案后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2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5%;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2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0%。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负担的合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

大病保障:大病保险一个保险年度计1次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5万元以内段(含5万元),报销比例60%;5万—10万元段(含10万元),报销比例65%;10万—20万元段(含20万元),报销比例80%;2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85%。大病保险封顶线30万元。

同时,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人口享有一定的倾斜政策,较普通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封顶线。(融媒体记者 陈瑶)

关键词: 医疗机构 城乡居民 住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