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10家试点医院纳入DRG付费结算范围

记者从淮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上半年,该局对DRG付费运行情况进行整体分析,重点包括病案质量、DRG付费指标、医疗费用和住院时间增长、基金支付等情况,分析采集淮北市直及三区参保人在10家试点医院2022年1至6月份的病案及结算数据,其中三级医院4家,二级医院4家,一级医院2家,试点医疗机构纳入DRG付费结算范围住院单据46175笔,与医疗机构实际结付46166笔,按照DRG的支付方式,基本统筹基金支付金额2.35亿元。

据悉,DRG付费方式全称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是医保机构实行的按病组付费标准向医院支付费用,合理节余部分归医院,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的一种风险共担的付费制度。DRG付费前,无论轻症、重症均是同一结算政策,医院收治重症及复杂手术的积极不高,通过收治轻症患者以缓解收治重症患者带来的超支,不利于分级诊疗政策的落实。DRG付费后,对重症及复杂手术操作病例,虽因病施治但费用过高或无法分入已有病组的病例,可向医保部门申请特殊病例单议。医保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定,确定相应点数。对重点学科扶持的新技术、新项目设立差异系数,持引导鼓励高等级医院收治重症及复杂手术操作、攻坚高精尖新技术,推进分级诊疗。

实行DRG付费改革后,医院的病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服务能力、医疗效率有了提升;成本降低、医疗费用配置优化,节约了医保基金,减轻了参保人负担;部分医院基本统筹住院基金的拨付率有了提高,享受到了DRG改革的红利。第一批10家试点医疗机构DRG付费自今年1月正式实行至今,城镇职工住院均次费用由8447.23元下降至8244.47元;城乡居民均次费用从7225.57元下降至6680.23元。淮北市制定实施《淮北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分组(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后,第二批、第三批试点医疗机构接口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完成DRG付费系统模拟运行前准备工作,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记者 刘星 通讯员 宋宾)

关键词: DRG付费结算 淮北市医保 DRG付费方式 分级诊疗政策 医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