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已缓缴企业3517家 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要求,今年8月至10月,淮北市对符合缓缴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截至目前,淮北市已缓缴企业3517家,涉及缓缴金额1524.81万元,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此次缓缴对象为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符合缓缴条件且正常参保缴费的企业,2022年8-10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医保待遇。阶段缓缴期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缓缴,参保单位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义务。

省医疗保障、税务部门会同统计部门联合确定中小微企业缓缴名单,纳入缓缴名单的中小微企业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新设立的中小微企业及未纳入缓缴名单的参保企业,可向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并出具书面承诺,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缓缴政策。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单位应于缓缴结束次月一次补缴缓缴的医保费。(记者 刘星 通讯员 李佳慧)

关键词: 淮北缓缴企业 中小微企业 职工医保中小微企业 职工医保 职工个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