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教育 家长应严把监护关

防溺水教育是落实家庭教育责任的法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应该“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防溺水教育是家庭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必然要求。

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应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惯。溺水事故大多数发生在校园之外的节假日期间,在这个时间节点,家长应严把监护关,在陪伴未成年子女的时候,要照顾好孩子,带领孩子远离危险地点,不要让孩子离开家长的有效关照视线。

关键词: 防溺水教育 家庭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