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 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
近日,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江西法院审结诈骗类犯罪案件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关联犯罪案件5626件9852人,其中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811件2091人,对349名电信网络诈骗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适用率为16.69%。
江西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江西省高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下发《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刑事案件的工作指引》,要求全省司法机关统一认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全链条全方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同时,江西高院成立课题组,对全省法院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专题调研,并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证据审查标准、主观故意及共犯认定、涉案财产处置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统一全省法院的裁判尺度,确保打击效果。
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江西法院积极参加“断卡”行动,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的上下游关联犯罪,捣毁滋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温床”,实现“断链”目标。2020年,江西法院依法判处电信网络诈骗上下游犯罪案件243件482人。
此外,江西法院还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切实通过从重判处财产刑,让犯罪分子倾家荡产,彻底铲除其再犯的经济基础,最大限度剥夺其再犯的能力;切实加强涉案财物追缴处置、追赃挽损工作,让犯罪分子无利可图,确保“治本断根”;对扣押、查封在案的被告人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应缴尽缴,及时返还,尽最大努力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切实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江西法院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018.74万元。
发布会上,江西高院还通报了6起典型案例。(记者 胡佳佳 通讯员 高凤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