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6起价格违法案件受到查处

3月3日,商丘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第三批疫情期间典型违法案件,我市又有6起价格违法案件受到查处。

1.河南省华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康大药店涉嫌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和销售的药品未明码标价案:经查,发现该药店经营的羚锐牌舒腹贴膏和新达贝宁牌阿莫西林颗粒均已过期,并发现该药店销售的药品均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依法对其销售的两种过期药品进行了扣押。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作出以下处罚: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拟罚款100000元;销售药品未明码标价,拟罚款5000元,合计拟罚款105000元。

2.睢县尚满仓购物广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经查,该购物广场销售的蒙牛牌16连杯特惠装低温风味酸牛奶,生产日期:2020年1月11日,保质期:25天,至消费者2月12日购买时已超过保质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0元。

3.宁陵县张弓镇徐营村委卫生室销售口罩未明码标价案:经查,2月12日,当事人从商丘购进一批口罩,没有标明价格对外销售,当事人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按有关规定,宁陵县市场监管局作出以下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

4.夏邑县豫客隆超市蔬菜价格违法案:检查时发现,该店经销的芹菜、青椒、土豆、油麦菜等蔬菜价格高,哄抬物价。按有关规定,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改正,作出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

5.刘某某销售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防疫物品哄抬物价案: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6种防疫物品价格偏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当事人已被依法刑拘。

6.夏邑县王集福真超市销售口罩和预包装食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经查,该超市销售的口罩和预包装食品未明码标价,共获得非法收入15500元。按有关规定,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没2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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