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缴纳水费却被停水?律师:物业违反条例,存在失职情况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谷武民李萌萌郭文丽文图
近日,鹤壁市新城花园物业楼的商户们因为用水很是头疼,他们每季度都按时将水费缴纳给物业,可从今年10月份开始,物业楼上的用水被鹤壁水务集团3个月停了3次水,个别商户因吃住都在物业楼给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该物业楼商户正常缴纳费用为何被停水?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正常缴纳水费却被停水
“我们都正常缴纳水费,可是从10月份开始,已经被停3次水了,这次停水5天了还没有来水,这可咋解决?”鹤壁市新城花园小区物业楼开超市的陈先生向记者求助,他们一家四口都居住在该物业楼,停水后做饭、洗衣服、孩子上学洗漱都成了难题。
陈先生介绍,他们商户从进驻新城花园物业楼开始,每家每户都是根据水表计量按时向该小区的鹤壁市家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家泰物业)缴纳水费。这几次停水,据说是鹤壁水务集团查出来该物业楼没有安水表造成多年都没有缴纳水费,鹤壁水务集团让家泰物业补交水费,双方没有协商成而停了整栋楼的水。
“我们都按照约定缴纳了水费,这个责任不能让商户来承担。”12月2日,陈先生带着记者查看了该栋楼几家商户的水表。记者在陈先生提供的交水费的收据上看到,2019年9月27日他缴纳了6-9月份的水费34方,每方4元,盖有鹤壁市家泰物业管理处的公章。
在陈先生的指引下,记者来到物业楼西侧一处井盖处,新建的窨井旁边土还没有晾干。陈先生告诉记者,这个窨井里刚安装的水表就是鹤壁水务集团查出来后给物业楼新安装上的。
当天,记者采访了新城花园的家泰物业管理处,该物业负责人称,家泰物业进驻新城花园是在2016年,确实因为水费问题停了3次水,但二楼是小区业委会和公厕,他们没有收取过任何水费。他们收缴的该物业楼上商户的水费都按时缴纳给家泰物业总公司了。
“物业都换了好几任,如今让我们承担从小区建设以来物业楼所产生的水费和罚款也不现实。这么多年物业楼没有安水表难道鹤壁水务集团一点责任都没有?”该负责人对鹤壁水务集团如此处理问题也表示不满。
12月3日,记者来到鹤壁市家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针对此事该物业一经理电话告知记者,公司确实收到了商户们的缴费,从物业入驻小区目前账户上只收缴了3000多元的水费,但由于新城花园物业楼没有户号,收缴的水费交也交不上。
物业涉嫌偷水目前只是让补交
12月3日,鹤壁市鹤壁水务集团经理表示,新城花园小区物业楼的自来水管网当初是开发商自行建设,物业楼热力交换站里原本安装着一块儿水表,一直以为是物业楼的水表,小区里的水表加起来与总水表数据差额较大,今年9月份在排查的时候将热力交换站的水停了之后,物业楼的水仍正常使用,才发现物业楼没有安装水表。
鹤壁水务集团的抄表员查看了物业楼上一楼、二楼部分水表,目前加起来就已经有一万多吨水。“按照物业公司给2016年至今只收了3000多元的费用大致计算,那么物业楼上每天的用水量只有不到0.2吨,这数据可信吗?物业公司只知道收费不知道交费这合理吗?”鹤壁水务集团经理当场拿着计算器给记者计算了一笔账目。
该经理告诉记者,与家泰物业公司协商过,家泰物业公司只想把收到的3000多元水费交给鹤壁水务集团。鹤壁水务集团要求家泰物业将水费补齐,并未提出罚款一事,“现在确定这个物业楼就是偷水”。
对此家泰物业称,2016年他们接管该小区,之前的水费不应该算给家泰物业。鹤壁水务集团经理认为,家泰物业承接小区的时候也代表其已经承接该小区物业所要承担的所有债权债务。
鹤壁水务集团擅自停水欠妥家泰物业存在失职
对此,鹤壁市淇滨区金山法律服务所李爱星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鹤壁水务集团作为供水企业不能因与家泰物业的经济纠纷擅自停水而影响商户的正常用水。
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该小区出现漏水、偷水现象,鹤壁水务集团理当承担对供水管网监管、维护不力的责任。
而家泰物业公司也存在失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既然收取了商户足额水费,家泰物业应当履行代缴职能。即便是接管以前遗留拖欠水费的问题,家泰物业签订合同对以前的债务审查不严,而不能因此损害商户和其他业主的权益,应当对此承担不利后果。
截至发稿前,商户告诉记者,由于记者的采访,该物业楼已于12月5日通水。对于新城花园物业楼水费一事,记者将进一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