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预付式消费被扭曲,消费者权益被侵犯,商务部:出台办法,严格监管

目前,《北京市体育健身经营场所预付式消费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细则规定,原则上不应发售有效期超过3个月、面额(预付额)超过3000元的预付健身产品。当售卡体育健身经营场所无法持续提供服务时,应提前1个月发布经营风险,及时退还消费者预付余额。消费者在交易合同7天犹豫期内提出退费的,体育健身经营场所应在10天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

媒体观点

让预付消费更安心

预付消费受热捧,背后是“双赢”的商业逻辑。对消费者来说,预付消费的价格往往有优惠,也可省去每次结算的麻烦,体验更好。对商家来说,一次性预收顾客的资金,意味着锁定了未来一段时间的客源。但现实中,预付消费“卡壳”现象时常发生。办理预付卡时,商家不愿跟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等到办完卡,又时常退卡难、退款难;更有甚者,关门歇业,让消费者的预付款打了水漂。有人感慨,“预付卡”成了“圈钱卡”。

预付消费这本“经”,为何被念歪了?主要还是一些不法商家在搅浑水、钻空子。正是因为看到了预付消费对于人们的吸引力,一些商家动起了歪念头。他们以“优惠促销”为由吸引顾客,收到预付金,不是想着怎样提升服务,而是变着法给服务注水,甚至一走了之,可谓“以预付之名,行敛财之实”。类似做法,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人们对消费的信心。

其实,从2012年起,商务部就陆续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发卡企业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实行资金存管制度,预收资金的一定比例向商业银行存入存管资金……相关规定非常细致,但在落实层面,却经常遭遇现实难题。实际上,大量预付卡销售没有备案、没有存管,结果便游离于监管之外。如何有效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预付卡消费,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成为亟待破解的问题。

让预付消费更安心,关键在于多措并举,形成监管合力。一些商家之所以敢欺骗消费者,甚至让预付卡成为敛财套路,一个重要原因是违规成本较低。因此,应当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加大对违规者的惩处力度。与此同时,还应探索多样化的处罚手段。预付卡一定程度上承载着消费者对于商家的信任,如果辜负了这份信任,商家就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有必要在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让守信者畅通无阻,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从而大大增加监管的威慑力。

关键词: 健身房 预付式消费 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