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贷款”敲响村镇银行的风险警钟,容不得丝毫懈怠。

河北省晋州市村民张炼军,去世后竟然从当地的晋州恒升村镇银行“贷了款”。警方查明,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恒升银行股东赵良“指使和言语胁迫银行人员,对银行外部提供贷款资料不进行任何审查、入户调查,编造贷款调查报告,制作贷款手续进行审批发放贷款”,涉嫌骗贷17114笔,共计26亿元。而张炼军就这样在身后遭遇了“被贷款”。

要知道,这家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只有5000万元,而近三年间股东骗贷却高达26亿元!如果不是作为银行大股东的瓯海农村商业银行介入调查,借假身份证的骗贷罪行不知道还要延续到几时。

这起个案的背后,是个别村镇银行放贷审核的全面失守,沦为了一场内部人的挖空盛宴,也可能成为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导火索。而众多金融意识、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差的农民则成为俎上鱼肉。

首先,必须扎紧村镇银行的风控篱笆墙,不能让中央的“惠民”金融政策在基层被念歪了经。

本来,旨在“支农支小”的村镇银行,是为补充完善农村信贷体系,担当服务“三农”的重要生力军,所以在贷款渠道、贷款抵押等方面做了更多惠农的弹性化处理,降低了贷款门槛,实现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及性。但是,这不是不实施正常风控措施的借口,更不能让银行内部的蛀虫借机监守自盗,将惠农金融服务变成疯狂骗贷的道具。

“死人贷款”事件中,晋州恒升村镇银行贷款审核的流程全线失守,从客户经理、支行行长到总行授信部经理、再到副行长,谁都没有履行正常的贷款审查程序,只管批准签字,不作核实。甚至到取贷款的时候,犯罪团伙成员直接拿冒用的身份证到窗口取现金,根本不核实身份证。如此金融风控,保障无从谈起是必然结果。

其次,案件背后是地域性的公民个人信息资料保护的溃败。本案的犯罪团伙成员表示:他在公司里见过一箱一箱的身份证复印件,上面全都签过字、按过手印。他询问这么多身份证复印件都是哪来的,说是“买来的”。可见当地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到了何种疯狂地步。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早在10年之前就被写入了《刑法》,此类犯罪作为源头性犯罪,早已成为洗钱、骗贷金融犯罪的重要环节,社会危害极大。

于此而言,金融监管和公安机关应该向当地村民及时普及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知识,让村民绷紧管好身份证、不随便签名这根弦。当地更要净化基层微环境,对于“收购”“借用”个人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必须露头就打,不能姑息。要明白,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只是整个犯罪链条的冰山一角,绝不能忽视。

村镇银行提供农户联保贷款,本来是帮助农户解决生产经营、消费需求的,属于普惠金融的重要形式。不少村镇银行也的确提供了更便捷的惠农金融服务。但是,金融风险控制的底线不容挑战,贷款用途审核、身份核实、入户调查、贷款现金发放的审核,容不得丝毫懈怠。“死人贷款”的闹剧,在督促事后追责的同时,也敲响了村镇银行的金融风险警钟。

关键词: 死人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