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一小区业主质疑阳台与规划不符,开发商:以合同约定为准_世界今亮点
原本在阳台西侧的水管出现在了阳台东侧,阳台最窄的距离只有53厘米,放置洗衣机存在问题,商州区江山臻境小区业主刘女士因此很苦恼。对此,商州区江山臻境小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小区的建设与规划一致,可配合业主进行适当调整。
(资料图)
业主:阳台多了水管放不下洗衣机
近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接到商州区江山臻境小区业主刘女士反映称,她在该小区购买的房屋实际收房与宣传规划图不符,阳台放不下洗衣机。
“我们买房的时候,给我们看的规划设计图房子北阳台宽1米,等到实际交房后,我们发现北阳台西侧的水管出现在了东侧,阳台也很窄放不下洗衣机。”商州区江山臻境小区业主刘女士告诉记者,目前有水管的一侧阳台宽度仅有50厘米左右,该小区11、12栋的房子都存在同样的问题,多名业主曾向开发商反映,但他们给出的解决方案业主不满意。
根据业主提供的户型图,可以看到北阳台原本规划的水管是在西侧,那为何交房的时候却出现在阳台的东侧呢?
开发商:以合同设计规划为准
对此,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商州区江山臻境小区开发商,负责人王经理表示,所有合同、规划图约定展示的都是建筑面积,包括外立面和保温层,是建筑面积而不是套内面积。
“业主的阳台是可以放下洗衣机的,只是靠不到墙,有的业主建议我们将水电改到阳台的对面,我们可以配合他们进行调整,尊重业主的意愿。”王经理说,该小区的建设与规划是一致的,一切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律师:若与规划不符可追责
3月31日,记者咨询了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赵律师表示如业主所述属实,房屋实际与规划宣传不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当中关于房屋设施所作的说明和承诺,如对合同的订立、对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即使没有写进合同中,也视为合同的内容,如开发商违反,业主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违约金,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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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记者 程娟 编辑 申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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