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国家森林城市】铜川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铜川市森林城市建设“十大行动”的通知 滚动

各区县委、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相关资料图)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质量,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根据省级审核反馈意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十大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建设国家森林城市是今年全市的一件大事,务必全力以赴,扎实推进。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十大行动”,是整改省级审核反馈问题的具体举措,是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质量、打造特色亮点的有效途径,是增强森林城市建设意识和行动自觉的重要抓手,是提高公众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知晓率和满意度的行动实践,对顺利通过国家审验、成功取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一)“城市无裸土,处处皆绿色”行动。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围绕城区增绿添彩工程,以中心城区和宜君县城闲置地、拆建地为重点,坚持以乔木树种为主、乔灌花草结合,建设街头小游园,提升城区绿化覆盖率。通过植树种草、补植更新、抚育修剪等方式,提升城市街区、道路、广场、公园以及机关庭院、居民小区绿化水平。对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在每个区县打造5个以上绿化亮点,彰显森林城市特色。

(二)“治理牛皮癣,山坡披绿装”行动。由市林业局牵头,以城市周边、公路沿线直观坡面中的空地和残次林为重点,因地制宜,乔灌结合,注重色彩季相变化,常绿落叶搭配,观花赏叶兼顾,通过植树绿化、补植抚育等措施营造森林景观。积极开展以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为主的多形式示范活动。在每个区县建设3个以上治理亮点,树立典型示范,推进全面绿化。

(三)“路路树成荫,风景美如画”行动。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围绕市域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县乡道路沿线,以乡土乔木树种为主,通过补栽、更新、抚育等措施,实现一路(或一段)一树种、乔木连成行的绿化景观。新修道路绿化同步,兼顾生态服务功能,建设慢行系统,完善绿道网络。持续开展“四好公路”建设,在每个区县建设3条以上精品生态廊道。

(四)“保护水源地,水清岸又绿”行动。由市水务局牵头,加强桃曲坡水库、龙潭水库、高尔塬水库、西河水库和柳湾水源地生态保护修复,同步实施后河沟、雷家沟、王家坪等新修水库库区绿化,重点提升漆水河、沮河、赵氏河城市段水岸绿化质量,建设乡村小微湿地,营造岸绿水清的水生态环境。在每个区县建设3个以上河道生态修复及水岸绿化典型亮点。

(五)“村村栽万树,四旁都绿化”行动。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按照乡村振兴生态宜居要求,规模开展农村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美化,提升公共休闲绿地和村周防护林建设质量。尊重群众意愿,以当地适生的果树和花卉为主,建设民居果园和庭院花园。利用空闲地、边角地及民宅拆迁地建设公共休闲绿地,悬挂生态标识。完善管护机制,稳定养护队伍,提升绿化效果。积极开展森林乡村创建活动,在每个区县建成20-30个特色鲜明的森林乡村。

(六)“小手拉大手,创森我奉献”行动。由市教育局牵头,持续开展森林城市“进学校”活动。在全市各个学校开设生态课堂,利用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主题演讲等形式传播森林城市知识,培植生态文明理念。持续开展绿色校园创建活动,组织师生栽植纪念林,开展树木花草认养认领,以实际行动投入森林城市建设,增强爱绿护绿意识。在每个区县建成3个以上绿色示范校园。

(七)“建设新家园,营造新环境”行动。由市住建局牵头,以乡镇驻地和城区居民小区为重点,建设幸福美丽家园。镇区绿化围绕街道、道路、河岸、广场等公共场所及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庭院,实施绿化美化;利用闲置地、拆建地建设休闲公园,完善配套设施,满足群众需求。新建居民小区从规划、建设、验收等环节把关,确保绿化达标;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通过拆建补绿、破硬增绿、房顶植绿、阳台摆绿等方式,提升绿化率。积极开展森林城市“进社区”活动,在每个区县建设3个以上绿化示范小区。

(八)“修复旧矿山,展现新面貌”行动。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围绕全市采煤矿区和非煤矿山,开展调查摸底,实行分类治理。积极争取中省专项投资,统筹生态修复项目,采取植树种草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确保修复率达80%以上。认真总结采煤矿区和非煤矿山生态修复经验,在每个区县培树3个以上独具特色的生态修复典型亮点。

(九)“突出新特色,宣传鼓干劲”行动。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统筹部署全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成立专班,总结提炼铜川资源转型发展的特色和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的经验等。协调各媒体多视觉宣传森林城市建设成效,督促各区县、各部门开展全方位动员,大力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市民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十)“科普为引领,传播林文化”行动。由市科协牵头,统筹推进全市以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为主题的生态科普活动。组织开展生态科普教育基地评选工作,每个区县建设2个以上生态科普教育场所。指导各区县、各行业积极开展生态科普教育活动,完善城乡居民集中活动场所的生态标识系统,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围绕第31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组织全市性森林城市建设主题活动5次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行动自觉。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已列入市政府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各区县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十大行动”是今年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的重点工作,也是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各部门要增强自觉性,主动作为,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认真落实建设任务,切实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实现预定目标。

(三)积极推进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发挥抓总作用,立即行动,切实负责,按照各自实施方案,指导行业系统有序衔接,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各区县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主动对接,积极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督导检查。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十大行动”实行周报告、月推进、季点评、半年考核机制。市创森办将采取多种方式和措施,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行动顺利开展。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质量不高的单位予以约谈和公开通报。

铜川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 | 王   兴

排版 | 阴   瑜

主编 | 李宏国

来源 | 耀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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