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热讯:支持西咸接合片区所有县城承接产业转移

经省政府同意,2月1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支持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西咸接合片区深化改革创新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支持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西咸接合片区深化改革创新,更好服务和支撑西安都市圈高水平建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西咸接合片区2019年列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2019年12月,陕西西咸接合片区列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2021年初,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报省政府同意,《陕西省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西咸接合片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实施。试验区范围包括:西安市高陵区、阎良区、西咸新区,咸阳市兴平市、武功县、三原县,渭南市富平县,杨凌示范区,面积约4215平方公里。两年来,西咸接合片区围绕试点任务,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探索融合发展路径,试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通知明确,到2025年,试验区各项改革任务取得阶段性进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打通,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形成,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成熟有效,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达到更高水平,城乡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鼓励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农村权益

支持政策措施方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农村权益制度。鼓励探索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农村权益的具体办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积极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权继承、退出、抵押、担保等权能实现路径和程序方法,支持试验区相关县(市、区)开展单项试点。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探索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多种模式,实现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协同发展。

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鼓励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规划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加快完成拟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深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整理,盘活闲置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按照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原则,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一样纳入统一的交易平台公开交易。

支持科研人员入乡兼职、离岗创业

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支持试验区内区县、高校、院所、企业积极对接秦创原平台,支持杨凌示范区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农业板块。实施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推进科技型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四大工程,鼓励科技型企业积极参与科技成果入乡转化。

鼓励企业对引进人才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支持科研人员以入乡兼职、技术承包等形式提供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建立离岗人员保护机制,支持科研人员到企业挂职和兼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

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将试验区内所有县城纳入大城市周边县城管理,支持其做大做强、承接产业转移,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增强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落实“一县一策”事项清单,指导试验区内相关县(市、区)谋实壮大主导产业,积极引进龙头骨干企业,支持其做大做强做精县域主导产业。

城乡基础设施实行一体化开发建设

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支持试验区相关县(市、区)实施一批道路、供水、供电、通信、垃圾污水、排水燃气管网等领域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实行一体化开发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垃圾治理设施。

组织实施中,进一步发挥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精心做好指导服务;试验区相关县(市、区)要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城乡融合发展路径和模式。 华商报记者 李婧

关键词: 建设用地 基础设施 科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