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检察:公益诉讼促履职 督促矿山危废安全隐患治理4环球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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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矿山危险废物安全隐患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经过调查取证,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一涉矿企业坑口在危险废物实际管理中存在未按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执行、未如实记录有关信息、未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的情形,存在污染环境隐患。就此问题,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情况进行处理,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对该坑口可能存在污染环境隐患的情形进行调查,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好生态环境。

下一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这把“利剑”,持续督促行政机关履职,与行政机关形成协同治理合力,推动环境污染隐患整改落实,为潼关县生态环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文字 | 吕博文

审核 | 张乐乐

编辑 | 刘   萌

关键词: 危险废物 人民检察院 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