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探索“新路子”推进城中村改造 专家给出这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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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冯善书 柴亚娟)7月28日,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下称“部署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从客观实际看,现阶段推进城中村改造困难大、矛盾多、情况复杂,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新思路新方式破解城中村改造中账怎么算、钱怎么用、地怎么征、人和产业怎么安置等难题,探索出一条新形势下城中村改造的“新路子”。

全国现有21座特大超大城市,其中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位于广东。业界普遍认为,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在全国或重启万亿级市场风口。

近年来,广州、深圳积极探索因地制宜的创新措施,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今年3月,深圳市住建局印发《深圳市城中村保障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指引》,统筹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工作。广州今年提出全市计划推进12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重点推进17个城市更新项目,力争完成2000亿元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今年6月,广州市住建局发布《优化城中村全面改造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提出加快启动城市更新前期计划、优化方案审批流程、支持分片分期实施、优化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5个方面共12条改革措施,加快推动城中村改造项目落地实施。

针对本次部署会议提到的城中村改造“复杂艰巨”的问题,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秘书长田光明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加快推动地方立法,特别是针对目前普遍面临的“留守户”司法路径、协议供地的司法保障、“改造权”设立的司法认可、集体自愿申请转国有利益平衡、旧改政策中涉及土地征收等重难点问题,从立法层面予以支撑和解决。同时要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引导旧改高质量推进,加强统筹引导,多措并举推动项目落地。

省三旧改造协会监事长兼政策与法律专委会主任龚军伟则认为,广州在“城中村”改造方面探索多年,积累了许多成熟可行的经验。要统筹兼顾过去几年已经形成的改造事实以及未来更加高质量推进“城中村”改造的需要,采取“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充分发挥市场与政府两方面的作用,确立一套新的、可适用推广到全市或全省的“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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