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新兴领域立法!深圳以良法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世界时快讯

南方网讯(记者/谢婧)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历史使命要求深圳率先构建城市治理制度体系,尤其是要扩宽立法空间,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开展创新性立法。2022年,深圳相继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等新兴领域法规,以良法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立法空白。


【资料图】

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

全国首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法规

条例在全国率先试行智能网联汽车地方产品目录,在国内首次赋予智能网联汽车合法驾驶地位,明确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条例在全国首次明确智能网联汽车道路违法事故处理规定,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进行一定程度的创新,按照责任主体及其行为模式,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分别规定。

条例规定市、区政府统筹规划、配套建设车路协同基础设施,统筹建设政府监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道路和交通场景仿真模拟平台,强化智能网联汽车的售后服务责任;规定政府部门网络安全风险监督管理的职责以及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的数据安全管理和隐私保护义务。

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全国首部人工智能产业专项立法

条例要求补齐人工智能基础研究短板,聚焦关键核心环节,建立政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加强人工智能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人工智能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加快建立面向产业的算力算法开放平台,加强面向人工智能产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布局。

条例充分发挥应用场景驱动作用,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开放制度,吸引产业要素集聚。在分级分类监管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产品准入制度。建立人工智能治理机制,确立多元主体协调共治的治理机制,形成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设立专门的人工智能治理机构即人工智能伦理委员会,推动构建人工智能伦理治理规则。

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全国首部细胞和基因产业专项立法

条例在全国率先从法律层面保障用于疾病诊疗的细胞和基因产品研发、生产、经营、使用,进一步规范细胞采集和储存行为,支持开展临床研究和临床试验,为深圳打造全球知名生物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条例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从优化政府服务、覆盖全产业链、加强人才保障、创新产业集群等方面制定扶持措施,重点从上市许可、产品生产、相关事项审批、通关便利等方面优化全链条服务。助力产品申请上市许可,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政策咨询、全流程业务指导等前期服务。支持、协助企业与国家、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就注册、审评、许可等问题沟通交流,指导企业申请上市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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