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扩大范围、社保服务更全面 广东人才优粤卡有了“新办法”|世界观察
南方网讯(记者/李润芳)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不再以国籍作为申办依据,将国内户籍科研型中青年人才纳入服务对象。同时新增“社保尊才”专属服务,由社保专业团队在全省范围内提供全流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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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以国籍作为申办依据
为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来粤发展,2018年12月1日,《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开始实施,目前有效期已届满。为继续发挥优粤卡服务人才、保障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的作用,广东修订完善并出台新的《办法》。该《办法》在保持试行办法五章体例的基础上,条款数量由原来的16条调增为18条,作了全面优化升级。
从服务对象上看,《办法》聚焦国家战略所需高层次人才群体,新增战略科学家、卓越工程师,以及在国家实验室及基地、国家级创新平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在粤国家级创新载体及科技研发领域工作的战略科学人才、关键技术专家。同时,加大对本土中青年人才扶持。不再以国籍作为申办依据,将国内户籍科研型中青年人才纳入服务对象。
新增“社保尊才”专属服务
从服务内容上看,《办法》优化对A卡、B卡共同的服务事项10项,涵盖户籍办理、社会保险、便利出行等人才较为关注的领域。在户籍办理方面,明确落户方式,即视同落户地人才引进政策中“高层次人才”办理落户;社会保险方面,新增“社保尊才”专属服务,由社保专业团队在全省范围内提供全流程服务;便利出行方面,将原A卡专属的便利出行服务扩大至B卡持卡人。
《办法》明确,优化升级只针对A卡的服务事项7项。在医疗便利方面,通过专属预约通道在指定医院就医;新增职称申报服务,持卡人首次参加职称评审的,可不受本人资历和任职年限限制申报相应职称;新增配偶就业服务,持卡人配偶可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持卡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人才管理服务部门协调安排就业;新增子女教育服务,持卡人子女享受升学优惠政策,特定人群结合本人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学位。
优惠便利服务全省通用
《办法》明确,各地要全面落实对优粤卡持卡人的服务,促进省市政策服务有效衔接。要求各地做好省市人才卡和人才优惠便利服务的衔接,保障人才优粤卡持卡人享受当地的优惠便利服务。
《办法》将申办方式由个人申请改为由人才所在单位申办、属地受理,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便于人才属地化服务。同时,新增了变更、核查、注销等程序,进一步规范卡片管理。
延伸阅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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