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茂南区、高州市调整防疫社会面管控和服务

南方网讯 11月10日,茂名市茂南区、高州市发布通告,调整加强防疫社会面管控和服务。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优化防疫社会面


(资料图)

管控和服务的通告

近日来,在广大市民朋友的支持配合下,我区疫情扩散风险初步得到控制。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为科学精准实施疫情防控,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经综合研判,决定从11月11日0时起至13日24时进一步优化社会面管控和服务,具体措施如下:

一、高、中风险区继续严格执行管控和服务措施。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中风险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二、金塘镇全域,山阁镇全域,羊角镇共同、禄段村委会的低风险区继续执行11月8日发布的《茂南区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面防疫措施的通告》(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居民每户每天1人凭出入卡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外出1次购买生活必需物资,3小时以内返回住地,严格遵守临时交通管制要求等)。 

三、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低风险区按以下措施进行管控: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继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

2.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继续暂停堂食,只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

3.娱乐场所(KTV、卡拉OK、歌舞厅、游艺厅等)、电影院、剧院、酒吧、网吧、室内健身场所、游泳池、台球室、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足浴店、美容按摩院、美发店、洗浴中心、室内景点、图书馆、博物馆等密闭半密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4.继续暂停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联欢、聚餐、宴会、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

四、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确需出行的需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所有跨县(区)出行人员返回后及时开展核酸检测“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以上)。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共同守住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故意不报或瞒报旅居史和接触史、故意绕行躲避检查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后续管控和服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附件:《茂南区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面防疫措施的通告》

茂名市茂南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0日

高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

防疫社会面管控和服务的通告

当前,高州市疫情防控正处于十分关键时期,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高州市将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和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2年11月11日0时至2022年11月13日24时。

二、具体要求

(一)非必要不出门。请潘州街道、山美街道、石仔岭街道、宝光街道、金山街道区域内居民严格遵守防疫管理规定,所有街道、村(社区)、小区加强管理。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应急抢险、城市保供、垃圾处理、行政执法等工作人员外,区域内市民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各村(社区)要加强群众日常生活保障服务,特别是对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要积极做好日常生活和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有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等紧急就医需求的,请联系属地村(居)委会和小区服务工作人员。

(二)保障市民居家生活服务。区域内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医院、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生活必需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正常营业。居民每户每天1人凭出入卡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购买生活必需物资,并在3小时内返回住地。各街道、村(社区)建立专门服务保障队伍,12345政府服务热线设置专席及时响应市民诉求。同时,科工商务、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专门保障物资供应,市民朋友可通过网上外卖平台下单买菜订餐,所在社区将及时配送。市场监管、科工商务、发改等有关部门和保供企业将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三)严格落实个人责任。请区域内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时间在网格内就地就近开展核酸检测,出户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严格落实“一米线”要求,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居家,不聚集、不流动。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小区服务工作人员如实报告,并积极配合村(社区)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四)严格重点单位管理。区域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全面下沉一线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需连续生产的企业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保持正常生产,并实施闭环管理。

(五)实施临时交通管制。除重点物资保障保供车辆、军用车辆、警车、救护车、疫情防控工作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上路通行,公安交警部门采取限制通行管理措施。

(六)对拒不配合疫情管控、核酸检测工作,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群体聚集性活动以及聚众闹事的,扰乱社会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由执法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大家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个人防护、不信谣、不传谣,让我们一起齐心协力,共筑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特此通告。

高州市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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