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广东人大治水监督一跟到底
发挥制度优势 筑牢民主基石
每到清晨傍晚,深圳与东莞的界河——茅洲河沿岸的燕罗湿地、南光绿境等公园游人如织。这条曾被称为“珠三角污染最严重的河流”,通过省和各市联防联控,水质实现整体性、根本性、历史性好转,这与各级人大持续监督分不开。
(相关资料图)
近年来,人大监督水污染治理成为我省开展水环境治理的鲜明特色,特别是对于跨界河流的治污监督,贯穿三届省人大常委会至今,每年至少安排1项监督项目,并不断拓展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整治、农村水污染治理等多个领域,体现一以贯之、持之以恒的履职韧劲。
在治水监督实践中,广东人大创新性引入第三方评估,连续6年开展四级人大、五级代表联动监督,打出一套“组合拳”,助推全省水环境质量提升取得重大突破。
咬住跨界河流污染整治不放
在水污染防治中,由于流域各市责任不清、缺乏联动,跨界河流污染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
早在2008年,省人大常委会就瞄准流经深圳、惠州、东莞三市的东江支流石马河、淡水河(下称“两河”)污染整治问题。彼时,“两河”流域水质长期处于劣五类,甚至发黑发臭,沿线群众反映强烈。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将加强“两河”污染整治的代表建议列为重点,并于2012年作出加强整治的决议。
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黄诚宽回忆道,在人大持续监督的推动下,省政府及深圳、惠州、东莞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到2014年,三市在“两河”流域共投入280多亿元整治资金,加强污水日处理能力提升和配套管网建设,使流域内污水处理能力超过实际污水排放总量,实现阶段性整治目标。
“在‘两河’整治中,人大逐步摸索出一套有效的监督路径。”黄诚宽说,“两河”整治的经验充分证明,从省级层面推动跨界河流污染整治是必要可行的,人大发挥监督作用,有利于让省市各方形成共识和合力。
随着治污形势的变化,在锚定对“两河”流域治污持续性督办的同时,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又将监督重点对准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这4条当时污染最重的跨市域污染河流(下称“四河”),将之明确为此后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对省和流域各市的整治责任作出划分,提出全面实施“河长制”和责任考核问责制,还明确每条河流的整治目标和时间表。
“打分排名”推动整治落实到位
从“两河”到“四河”,十年里,在两轮跨界河流污染整治的监督实践中,一系列被证明有效果、出实绩的监督举措坚持了下来。
为客观评价“两河”污染整治工作成效,省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引入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于次年向社会公布,当时对整治工作成效的排序,曾让三市感到了切实的压力。
“开展第三方评估,为的是对河流污染基本情况和整治工作成效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时任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陈耀光说,这样做能为人大监督及今后开展整治工作提供客观准确的基础数据,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的科学性。
通过第三方评估,参与整治的各方也对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了更清晰的认知。2015年,在对“四河”综合治理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报告中,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等评估方给省直有关部门和流域各地市、区县都出具了“成绩单”和“诊断书”,这让有关方面对问题的关键和如何解决要害有了更深的认识。
此后,这一专业、量化的考核方式被多次运用到“四河”整治监督中,在省人大代表徐凌看来:“第三方评估的量化打分和排序,给各市政府构成很大压力,推动他们落实整治工作,也使得监督更有底气、更具公信力和权威性。”
四级联动 治水压力层层传导
跨界河流污染治理,难在“九龙治水”,这其中不仅有跨行政区的协调问题,相关事权还涉及跨级别。如何有效整合各方力量,省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开始逐步发动各级人大代表的力量,协调四级人大推动问题解决。
从2017年开始,省人大常委会在广佛跨界河流白海面涌污染整治工作中试点四级联动监督,多次实地巡查河涌整治的情况,反馈存在问题,收到较好成效。
“试水”之后,2018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在汕头、东莞召开省、市、区(市)、镇四级人大联动监督练江和茅洲河流域污染治理动员会,宣告省、市、区(市)、镇四级人大联动监督机制正式建立。2019年,这一监督再次延展至东江北干流流域。
这项新的监督探索在推进过程中不断完善,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安排。在各级人大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每季度由省人大常委会牵头,四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联合集中开展一次监督,以联合调研督办、抽查暗访、视察、代表约见、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将监督“一插到底”。
“相比各级人大的日常监督,四级人大联动充分调动力量,把压力层层传导、推动落实。”黄诚宽说。
在练江流域,四级人大联动监督创新建立治污问题台账,将河流污染、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责任落实、工作进展等情况仔细记录在案,逐季度对账监督,推动问题解决。在汕头,四级人大曾历时1个多月时间,深入练江流域18个镇(街道)、349个村(社区)挨村挨户开展调研勘查,形成联合调研专题报告,为整治提供重要参考。
在佛山,各级人大代表不打招呼、直赴基层、直达检查现场,推动建立入河排污口监管机制和实施雨污分流机制,构建起建管、厂网、城乡“三个一体化”管理模式。
在新机制推动下,全省还专门开展以水污染防治为主题的五级人大代表活动,共97292名代表参加,收集意见建议18393件,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
专题询问“回头看” 确保问题不反弹
水污染治理不是一时之事,也不是某一领域之事。
为从根本上提升全省水污染防治实效,从2018年开始,人大的监督范围从跨界流域污染整治,开始逐步拓展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整治、农村水污染治理等多个领域,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一系列手段,打出治水监督“组合拳”。
2019年,一场“回头看”的专题询问,直指治水工作中的短板。
“部分地方责任落实不够,采取什么措施改变现状?”“怎么解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缺口大、进度慢、建好‘晒太阳’的问题?”“如何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成为摆设?”……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蓓记得,面对紧贴治污实际的提问,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部分地市负责人到场认真应询,专题询问指出的8个方面86个具体问题,之后第一时间转交相关部门整改,加快推动解决落实。
为提升监督效率,省人大环资委在实践中还建立监督工作简报新机制,直接反映调研督办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我们专门编印水污染防治监督工作简报,对进展滞后的地市和单位直接点名,向不作为的部门‘喊话’,凸显了监督刚性。”黄诚宽介绍,简报中反映的多是深度调研发现的情况,问题找得准,让不少地市和单位“出了汗、红了脸”。
针对解决治水中的机制性体制性问题,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加快颁布施行。自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各地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水污染防治法规共19部。
在人大持续监督推动下,去年国家下达我省的生态环境约束性考核指标全面完成,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创国家实施考核以来的最好水平。
“监督治水还要持续发力。”黄诚宽说,下一步还将持续跟踪黑臭水体整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污水处理等水污染防治的重点难点任务,久久为功开展监督,以实际行动更好守护南粤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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