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视点!《广东省洗砂监管执法机制(试行)》印发 健全泡洗海砂监管执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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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记者/廖晨星 通讯员/粤河清)9月21日,记者从广东省河长办了解到,省河长办会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广东省洗砂监管执法机制(试行)》(以下简称《机制》),经省政府领导同意,于近日印发。

据了解,《机制》围绕建立洗砂监管执法长效机制的目标,明确建立工作会商机制、联合监管执法机制、案件移送机制、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信息报送与共享机制等5项机制。其中,明确由省河长办牵头组织会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情况;由相关厅局按要求分季度依次轮流作为牵头部门,组织省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监管执法;市、县级层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联合执法和日常巡查;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出海水道、河道水域与陆地洗砂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

《机制》充分发挥了河湖长制的平台优势,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属地责任,加强了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促进广东省洗砂监管进入良性循环。

关键词: 泡洗海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