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讯息:喜迎二十大 |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黄登魁:不负身上法袍 不负群众期待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集体
【资料图】
才40岁出头,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黄登魁已是满头白发。有人曾问他:“怎样成为一个合格的、让人尊敬的法官?”他的回答是:“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工作。”
近年来,黄登魁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等,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今年8月,他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在他眼中,选择穿上法袍,就要扛起责任,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奋斗目标。
案件审理贯彻群众立场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作为鼎湖区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黄登魁在完成审判任务之余,还要负责全院各类材料的撰写工作。这一岗位,他一干就是15年。
2010年底,黄登魁因工作用眼过度导致左眼视网膜脱离,在广州进行了修复手术。但是,他为了完成手头一个加急的任务,第二天就回到了工作岗位。当时,术后的左眼仍然蒙着纱布,他只用右眼看着屏幕,在键盘上一字一字地敲,按时交出了材料。
从小生活在农村的黄登魁,对基层群众有着朴素的感情。工作后,他把群众立场贯彻到案件审理过程中。2016年1月,鼎湖法院成为肇庆市基层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的法院,黄登魁转而“专攻”行政诉讼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020年2月,周某结束假期从云南返回肇庆上班过程中不幸遭遇车祸,身负重伤。周某认为这个情况属于工伤,遂向公司和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赔偿。但该公司以事故发生在非上班时间、事故地点距离过远等为由,不承认周某是因公受伤,当地社保局也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周某遂诉至法院。
黄登魁接到该案后,反复查找了周某从云南回到公司经过的线路,认为其乘车线路是返程的合理线路,且在春运期间提前返程,时间上也属合理安排。综合考量后,黄登魁依法撤销了该社保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让周某得到了合理补偿。
行政案件的类型很多,当事人的诉求也各不相同,黄登魁始终站稳群众立场,抽丝剥茧理清事实,精准适用法律,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仅2020年以来就办理各类案件近600宗。
“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既要保护老百姓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黄登魁说。
讲法讲理化解行政争议
在日常的审判工作中,黄登魁善于用心用情、讲法讲理去化解行政争议。在办理林某诉某自然资源局有关安装电梯纠纷的行政案件中,黄登魁上门做通林某以及其他业主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成林某当场写下撤诉申请书。2020年以来,黄登魁办理的案件中,通过释法工作使得当事人主动撤诉而结案的达52宗,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还要社会多方力量参与。近年来,在黄登魁的主持和参与下,鼎湖法院行政审判庭相继推出了“行政案件大讲堂”“行政法官工作室”等创新项目,把行政审判与多元解纷、优化营商环境和法治建设相结合,逐步将其打造成为区域内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金字招牌”。
目前,“行政案件大讲堂”已开展5期,参与的行政机关有100多家。通过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和执法人员旁听庭审、普法宣讲、类案分析、研讨交流等,提高行政机关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有效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南方日报记者 杜玮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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