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出台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马鞍山市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马鞍山市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随着《实施方案》落地,马鞍山市实现了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同城同待遇、同市同保障,推动马鞍山市医疗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筑牢保障体系,实现“三个同步”

据介绍,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马鞍山市医疗保险由市县“分级征收、分级核算”改为市级“统一征收、统一核算”,实现“全市一盘棋”。统筹层次的提高,增强了基金抗风险能力。

此次,马鞍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同步实施基金市级统筹,加强了不同险种制度之间、城乡各类人群之间、地域之间的政策衔接,确保了马鞍山市统筹区域就医“一码(卡)通行、同城同待遇、同市同保障”。

同时,马鞍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医疗救助基金、大病补充保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等实行统收统支,多层次多重保障体系全覆盖,做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为群众健康“加码”,为百姓幸福“增色”。

强化基金管理,做到市级统筹“五统一”

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基金账户管理,实行统收统支,由市级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和核算。全市“一本账”,执行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确保基金规范管理。

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基金收入管理,市医保局联合财政、税务、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在政策制度、信息技术上着力实现全市统一的参保缴费政策、基金征缴渠道、征收管理流程,将各县征收级次上调为“市级”,统一基金收入划转,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核算清晰地筹集到位,保证市级统筹稳运行。

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基金支出管理,各项支出由市级财政专户统一拨付,实行统一的基金预算管理、用款计划管理、基金支付管理,明确结算支付责任主体和资金拨付时限等,精简优化申报拨付流程,提升基金支付效率,确保参保人员待遇及时享受、协议医药机构按时给付,增强医保基金支撑和调控能力。

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基金结余清算,对统筹前的市县医疗保险基金开展全面审计和清算,统一统筹前债权债务责任审计口径,明确统筹前累计结余暂存各县财政专户,用于弥补统筹后月度存量不足和年度基金缺口,确保市级统筹制度稳衔接。

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医保付费机制,全市执行统一的医保付费方式和结算管理办法,统一实行区域医保基金总额控制。各县医保由原来单一的项目付费方式,改为统一实行按人头付费、床日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付费方式,实现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促进马鞍山市医疗水提高,待遇保障水增长。(作者: 廖岚钧 通讯员 朱承君)

关键词: 马鞍山市 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 马鞍山市医疗保险 医有所保 基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