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快播:广东省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警惕“小月饼、大包装”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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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记者/杨智明 通讯员/粤消宣)商品过度包装,不仅违背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原则,而且存在向消费者转嫁非必需产品成本费用的问题。今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正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行动,全力遏制商品过度包装和“天价”月饼。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新国标)已于今年8月15日起实施,对月饼、粽子等食品包装层数、成本等都有明确规定。在中秋佳节来临之际,为倡导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推动节日消费返璞归真,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结合落实新国标规定,就月饼选购等应节消费发出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做到“四要”:
一要摒弃“面子”心理。在传统消费观念中,精致包装和高价商品往往更显档次,更适合过节送礼。然而,“面子”心理已经不符合当前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消费潮流和趋势。月饼作为一种应节食品,应回归食品属性和传统文化本源,无论是何种口味、食材,都应在合理的价格区间。对此,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过程中应保持理性,更多关注商品的安全、品质和口碑等,不应被商家的营销、包装所影响,购买价格远超本身价值的应节商品。
二要拒绝过度包装和高价。随着新国标的实施,商品过度包装有了明确标准,包括月饼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等。对此,广大消费者应积极主动落实标准要求,特别关注简约、绿色和实用的包装,拒绝购买明显包装过度的“天价”产品。同时,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公告提出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消费者可尽量选择这个价格区间内的产品,有效避免“小月饼、大包装”的套路。
三要坚持节约绿色消费。不少商家通过在月饼礼盒中混装搭售各类物品的方式,来营造礼盒“高大上”的感觉,但实则诸如杯子、茶具等混装物并非消费者实际所需,这样不仅容易被商家利用提高价格,而且会造成大量浪费现象。新国标明确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公告更是明令不得以礼盒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对此,广大消费者在挑选时应警惕“高档礼盒”等概念,尽量选购不搭售、不混装、不添加所谓名贵食材的礼盒月饼,做到按需选购,避免浪费。
四要重视维护权益。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广大消费者应积极参与抵制过度包装的绿色消费实践活动,在购买应节商品时,一旦发现商家存在违反新国标规定,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保存好购买凭证,及时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当地12345等渠道依法投诉举报,或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绿色消费、节约资源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此,广东省消委会郑重呼吁广大经营者,应自觉遵守新国标及各方面规定要求,积极开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包装设计,积极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坚决杜绝过度包装、混装搭售、“天价”定价等行为。同时,还应回归月饼的食品属性,更多从产品质量出发,加强研发、设计和生产,力争推出口味更佳、创意更足、更符合大众需求的高品质产品,让节日产品回归本源,让节日文化返璞归真,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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