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最新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出炉 严禁以各类竞赛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

7月12日,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做好全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出最新安排。

根据《通知》,2022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继续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户籍和房产地址所在学区学校入学。房屋拆迁户、祖孙户、城市低保户、自建房户、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父母离异或无父母监护等其他特殊情况造成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教育局依据政策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其入学学区。同时,要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以及其他儿童入学。

《通知》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各校要按照县市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入学。

其中,公办学校按照“线上线下同步报名、线上登记校验、线下审核”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登记。若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可通过属地教育局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录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审批机关要统筹考虑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合理下达招生计划,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审批地教育局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记者从《通知》发现,与往年相比,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这些不同之处: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结合实际积极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通知》指出,要缩短居住证要求时间,清理取消不合规要求,解决随迁子女入学后顾之忧。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坚持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学区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到相对就的公办学校,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记者 王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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