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安徽省调整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

记者6月29日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发展,减轻燃油价格上涨对道路客运带来的成本压力,我省调整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自今年7月1日起,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由每公里0.036元/人调整为0.06元/人。

按照我省道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当油价累计上涨或下降500元/吨及其整数倍时,道路客运班车价格每公里相应增加或降低燃油附加费0.006元/人。截至6月15日,我省0#国Ⅵ车用柴油、89#国ⅥA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分别为每吨10525元、11630元,比2006年5月24日最高零售价格分别上涨5416元和6158元,汽柴油价格均上涨5290.5元。下一步,各地将核定相关线路道路客运票价,督促道路客运经营企业严格执行道路客运价格政策,做好明码标价。(记者 王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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