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返还比例提高至90%

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返还比例由60%提高至90%;根据临时专项岗位实际吸纳就业情况,按每人3000元标准对市县给予奖补……6月29日,记者从安徽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年,安徽省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措施,着力保市场主体稳定就业。

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经济基本盘,稳就业就是稳民心。今年以来,安徽省将大型企业失业保险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返还比例由60%提高至90%。实施中小微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稳岗返还资金“免报直发”,免除申报审核等程序直接发放。

对没有对公账户的用人单位,将返还资金直接拨付至其社会保险缴费账户或法人账户。截至5月底,全省失业保险基金已返还资金15.24亿元,支持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在落实全年既定5万个公益岗位和2万个就业见岗位的基础上,安徽省新增开发临时专项岗位3万个和就业见岗位3万个。

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全省安排专项资金9000万元,根据临时专项岗位实际吸纳就业情况,按每人3000元标准对市县给予奖补,预计全省将新增财政支出5.4亿元。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吸纳就业补贴,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高校毕业生一次就业补贴,并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针对技能培训方面,安徽积极落实国家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4%比例资金用于技能培训的要求,在确保全省待遇发放的前提下,将提取比例提高至5%,提取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4.8亿元,期已分配下达各市县。

此外,对因疫情停产停业的各类企业,依据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每人500元标准发放一次留工培训补助,截至5月底,已发放留工培训补助1120万元。(合报全媒体记者 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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