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共享单车“专用停车位”“电子围栏”将在池州主城区运行

为精细精准做好共享单车监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主城区范围内选取第一批530个非机动停车点位专项用于共享单车停放,并积极探索推行共享单车“专用停车位”“电子围栏”“骑行黑名单”等功能,为共享单车文明骑行建立新规定。

规定实施后,骑行共享单车需定点还车,将其停放在共享单车的“专用停车位”内,同时利用“电子围栏”,确保使用者只有将单车停放到“围栏”内,才能完成锁车支付。违规停放在“电子围栏”外的用户,将被禁止锁车结算,手机APP端将持续计价,并会收到系统发出的规范停车提醒。骑行者违反文明用车规定时,将会被管理部门通报,同时单车企业会将骑行者纳入骑行黑名单,并按照通报次数,采取相应时长禁止骑行者使用共享单车。

6月1日起,“专用停车位”“电子围栏”等功能将在我市主城区内开始运行。届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会同公安交警对不规范停放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违规载人、逆行等不文明用车行为进行查处,并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作者: 许倩琪)

关键词: 共享单车 专用停车位 电子围栏 池州主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