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26条政策措施为科研经费使用“松绑”

南方网讯(记者/刘灏 王香玉 梁嘉琦 通讯员/岳才轩)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推出26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科研项目申请流程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

“不怕项目难,就怕报销繁”,这是不少科研人员过往的一句口头禅。随着《实施意见》的落地,科研经费使用的程序和流程将进一步“减负”,有利于科研人员集中精力进行科研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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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将预算科目精简至3项,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不再需要“事无巨细”逐项列举。下放设备费和间接费用调剂权至项目承担单位自主调剂,其他费用则下放至项目负责人自主安排,进一步提高科研资金使用审批效率。针对科研人员关心的报销难题,《实施意见》鼓励项目配备科研财务助理,提供专业财会服务。同时,推进无纸化报销,对症下药,解决“找票”“贴票”等问题,切实把科研人员从报销事务中解脱出来。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试点推行包干制、允许试点单位设置奖励经费等政策,充分发挥财政科研资金效益。

关键词: 政策措施 科研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