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张!杭州开出首张增值税电子专票电子凭证
4月15日,国网淳安县供电公司在与中石化浙江杭州石油分公司进行电费结算时,向其开出了全国首张符合财政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增值税电子专票电子凭证。
“以前收到电费发票后,我们需要打印、移交、装订、归档。现在有了专票电子凭证,线上就可以完成相关业务处理,节省了时间、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尤其是疫情期间,无接触式的接收凭证,也更加安全。”中石化浙江杭州石油分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徐俐俊说。
在传统的会计信息系统中,原始凭证主要用于在经济业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纸介质原始单据,经过经办人员签字、盖章后作为正式原始会计凭证进入会计信息系统。随着社会数字化发展,电子数据在各个行业被广泛使用。自去年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启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工作以来,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凭证全国唯一试点单位,推进落实该项工作。
“电子凭证也叫电子证书,可视为发票的‘网上身份证’,可以在有关电子交易完成后,确保数据在电子传送过程中的完整性和保密性,以及保障确认双方曾进行交易。标准化电子凭证可以有效推动社会数据标准化共享、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会计处副处长刘明辉说,“国网浙江电力作为承接试点单位,结合财务无纸化改革相关,不断优化试点策略,高标准推进试点任务。以浙江电力每年近5800万余份纸质凭证为例,全面实施无纸化改革后,预计年均可减少碳排放超过10万吨,节约耗材、快递、人工等成本1.4亿元。”杭州日报讯(作者:记者 任彦 通讯员 王超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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