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充电桩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标准,市民:这是大好事

这需要职能部门、物业、运营商三方协力

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居民住宅小区设置的集中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类别中的合表用户电价。根据通知要求,这项措施已于3月1日起实施。

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将电瓶带到家里充电,甚至把电动车推回家中或在楼道充电……万一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着火,将危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橙柿直通车记者曾就电动车安全充电做过一系列专题报道。经过广泛的民意调查与收集,记者了解到,之所以居民宁愿回家充电,电动车公共充电桩收费价格偏高是一大原因。

现在省发改委发文,明确了公共充电桩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标准,对市民是一个利好信号,如果公共充电桩价格能降到“让居民懒得把电动车带回家充电”,住宅楼里充电引发火灾的几率就会大大降低。

市民:这是大好事

外面价格更低,为什么还要带到家里充电或者飞线呢? 我不会飞线充电了,毕竟充电桩的价格也不会更加贵

《通知》一经发布,就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

橙友“灵光一现”:现在市面上的公共充电桩,电价不统一、费用不一样,如果政策可以真正执行,那么电动车用户一方面得到了优惠,运营商市场定价也有了统一标准。但是,定价统一后,充电桩的标准是否可以进一步统一?比如是否有安全质量的评定,来保证正常的充电安全?

橙友“136××××4234”:给电动车充电,虽然收费并不高,一元两元的费用,但并不能说钱是小事。有的小区1元可以有10个小时,有的1元3小时不到,价格差距太大,市场应该统一。如果电动车充电可以按照居民生活用电收费,我觉得是件好事。外面的价格更低,为什么还要带到家里充电或者飞线呢?这不是添安全隐患吗?解决了楼里面的安全问题,我相信邻里关系也会更加和睦。

橙友“153××××1068”:我自己以前也有飞线充电的经历,但也做了一定的保护工作:使用合规、安全能高的线路、使用短路保护设备,后来社区也做过宣传,我个人也觉得,既不安全也不美观,而且就算可以保证线路安全,电动车电瓶的爆燃风险依旧存在,所以我也就把车推到公共充电桩去充电,宁愿多交点钱。按照这个《通知》来说,我更加不会飞线充电了,毕竟充电桩的价格也不会更加贵。

橙友“187××××0512”:我家小区电动车充电收费是0.25元1小时,但我朋友家是0.2元1小时,现在我新买了一辆电动车,充满电需要10个小时以上,按照10个小时算,价格就差了0.5元。我也想过在家里充电,但是毕竟还是存在安全隐患。如果改成民用电统一收费标准,利好就落实到了每个老百姓身上了。

橙柿互动记者还采访了不少市民,回复也相对统一:支持“居民住宅小区设置的集中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类别中的合表用户电价”。

社区:很期待《通知》的正式执行

希望更新设施与重新定价可以同步实施

电动车集中充电,也是不少社区亟待解决的难题。

闸弄口街道天杭社区书记张怡告诉记者,对于电动车收费贵、收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社区一直高度关注。

“社区也接到不少居民反映,咨询能不能延长单次充电时间,有时候1元钱可能充不满。”张怡说,目前天杭社区公共充电桩收费价格为1元5小时,趁着小区现在还在老旧小区改造,社区准备更替掉老的集中充电设施,改进车棚、车库等集中充电区域。

“因为老的充电桩需要更替,所以我们也希望,更新设施与重新定价可以同步实施。”

天杭社区预计将在今年6月前结束老旧小区改造,在此之前,物业会根据发改委文件《通知》来引入新的第三方充电桩运营公司,社区会全程监督与指导。

“首先是定价,在保证定价是居民生活用电水后,我们会再和物业一起,与第三方公司研讨运营方案,就包括更换公共充电场地内的充电设施、消防设备等等,保障居民充电安全。”张怡告诉记者。

而在长虹社区,社区书记楼旭丽告诉记者,作为社区工作人员,很期待《通知》的正式执行。

“2月份的时候,社区就已经关注到了相关的内容,目前丁兰街道也很重视。”楼旭丽说,这毕竟是给居民带来普惠。

“目前长虹社区阳光逸城小区的公共充电桩由第三方运营公司负责。不同的小区引入了不同的第三方公司,也就造成了收费不一的现象。”楼旭丽说,收费标准不一,老百姓心中也有一杆秤,会去比较,统一标准之后就没这种争议了。

业内人士:需要职能部门、物业与运营商三方齐心协力

才能真正让利给市民

关于《通知》中的“执行民用电价格”,橙柿直通车记者之前也联系过杭州市发改委价格处相关负责人,可以确认的是,执行民用电价格的主体,是第三方的充电桩设备运营商,不是最终用户。

也就是说,电力部门对从事充电桩设备的运营商,按照民用电价格收取,相当于从源头降低了运营商的成本。比如按照运营商入场、物业收取一定电费的模式中,运营商拿到的电价格大大降低了,均为0.538元/度。

但运营商会不会同步降低用户的充电价格,或者延长充电时间,是不能保证的。因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是市场行为,最终执行价格要由市场来决定。

橙柿直通车记者采访了从事公共充电桩运营服务的业内人士王先生,对《通知》,他表示完全支持,但认为还需要观望政策的最终落地情况。

“目前公共充电桩进入小区,面临两个问题:一是物业在运营商入场时,会从中抽取多少利润;二是运营商本身,是否可以保证用户体验、对用户负责。”

王先生说,工作中他也接触了很多物业公司,“有的物业公司可能一年的盈利并不高,因此会希望从公共充电桩方面来获取一定的利润。”王先生说,如果物业可以不收取额外的服务费、进场费等费用,作为运营商自然是希望给到居民相对较大的优惠。

运营商需要盈利,物业也想分一杯羹,而真正给居民的定价则又会高很多。因此王先生认为,如何规范物业在公共充电桩进入小区时的市场行为,是影响居民是否真正优惠的一大原因。

另一个原因,则在运营商本身。

“按照目前的充电情况来看,市场上的电动车,充满大概需要1度电,假设1元足够一辆车充满电,运营商也能拿到40%-50%的利润。站在行业的角度,我们延长充电时间或是降低价格,让利给到居民也是可以的。”

但现在第三方企业经营方向参差不齐,有的企业注重盈利,会忽视用户体验等方面,“目前根据《通知》,执行民用电价格的主体,是第三方的充电桩设备运营商,所以调价权还是在运营商手中。打个比方,物业不收取任何费用,而运营商之后还是根据原来的1元充4小时来定价,那么现在运营商的利润就变高了,而老百姓还是原来的价格,没有享受到任何优惠。”

王先生认为,所以居民要享受到真正的优惠,需要职能部门、物业与运营商三方齐心协力,“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规范监督,物业不得在运营商入场期间收取任何费用,运营商要保证用户体验与服务质量,那么居民充电的费用就会大大降低”。都市快报报道(作者:见记者 陈彬)

关键词: 公共充电桩 居民生活用电标准 电动车充电 合表用户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