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全面启动,通过采用优于0.2米—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省级统一生产调查影像、统一建设初始调查数据库、统一开发调查举证软件,确保全省“一盘棋”。“三调”广泛运用“互联网+调查”方式方法,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1.45万名调查人员历时三年,调查图斑1182万个,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省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190.19万公顷(2852.87万亩)。其中,水田137.42万公顷(2061.25万亩),占72.25%;水浇地16.40万公顷(245.94万亩),占8.62%;旱地36.38万公顷(545.68万亩),占19.13%。湛江市、清远市、茂名市、韶关市和江门市等5个地市耕地面积较大,占全省耕地的54.0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39.46万公顷(2091.97万亩),占全省耕地的73.3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9.76万公顷(446.37万亩),占15.6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6.80万公顷(251.99万亩),占8.8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69万公顷(40.37万亩),占1.4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48万公顷(22.18万亩),占0.78%。

(二)园地132.48万公顷(1987.13万亩)。其中,果园104.54万公顷(1568.09万亩),占78.91%;茶园4.69万公顷(70.35万亩),占3.54%;橡胶园4.55万公顷(68.28万亩),占3.44%;其他园地18.69万公顷(280.41万亩),占14.11%。茂名市、湛江市、广州市、惠州市、梅州市等5个地市园地面积较大,占全省园地的48.94%。

(三)林地1079.25万公顷(16188.8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973.86万公顷(14607.87万亩),占90.23%;竹林地53.26万公顷(798.89万亩),占4.94%;灌木林地14.04万公顷(210.55万亩),占1.30%;其他林地38.10万公顷(571.48万亩),占3.53%。韶关市、清远市、梅州市、河源市和肇庆市等5个地市林地面积较大,占全省林地的59.93%。

(四)草地23.85万公顷(357.77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31.58公顷(0.05万亩),占0.01%;人工牧草地0.04万公顷(0.55万亩),占0.16%;其他草地23.81万公顷(357.17万亩),占99.83%。湛江市、清远市、惠州市、韶关市和河源市等5个地市草地面积较大,占全省草地的40.26%。

(五)湿地17.89万公顷(268.40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红树林地1.06万公顷(15.96万亩),占5.94%;森林沼泽0.02万公顷(0.27万亩),占0.10%;灌丛沼泽0.01万公顷(0.20万亩),占0.07%;沼泽草地0.01万公顷(0.18万亩),占0.07%;沿海滩涂14.90万公顷(223.54万亩),占83.29%;内陆滩涂1.87万公顷(28.02万亩),占10.44%;沼泽地0.02万公顷(0.24万亩),占0.09%。湛江市、江门市、阳江市、茂名市、珠海市等5个地市湿地面积较大,占全省湿地的74.96%。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6.38万公顷(2645.74万亩)。其中,城市用地45.11万公顷(676.69万亩),占25.58%;建制镇用地44.72万公顷(670.86万亩),占25.36%;村庄用地80.79万公顷(1211.85万亩),占45.80%;采矿用地4.08万公顷(61.24万亩),占2.3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67万公顷(25.11万亩),占0.95%。

(七)交通运输用地32.74万公顷(491.03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50万公顷(22.55万亩),占4.59%;轨道交通用地0.22万公顷(3.28万亩),占0.67%;公路用地20.13万公顷(301.98万亩),占61.50%;农村道路9.65万公顷(144.76万亩),占29.48%;机场用地0.49万公顷(7.28万亩),占1.48%;港口码头用地0.71万公顷(10.65万亩),占2.17%;管道运输用地0.04万公顷(0.54万亩),占0.1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4.23万公顷(2013.4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33.33万公顷(499.90万亩),占24.83%;湖泊水面0.14万公顷(2.11万亩),占0.10%;水库水面19.67万公顷(294.98万亩),占14.65%;坑塘水面68.29万公顷(1024.42万亩),占50.88%;沟渠9.73万公顷(146.01万亩),占7.25%;水工建筑用地3.07万公顷(46.04万亩),占2.29%。

二、以深化“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省国土利用状况,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二)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快创建南岭国家公园,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三)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建设好“双区”和两个合作区为契机,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制度,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覆盖。大力挖潜盘活存量低效用地特别是存量工业用地,统筹推进“三旧”改造、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全面提高各类土地利用效率。

(四)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和底图,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 广东省 公报 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