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执行

“我查过证券账户了,大概赔了68万,大部分是现金,还有一小部分股票。”深圳的苏先生告诉记者,早晨突然接到通知赔款到账,“真没想到(这个结果),我很满意。”电话那头的苏先生高兴说道。

苏先生是获得康美药业赔款的投资者之一。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介绍,康美药业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以下简称“康美案”)从12月21日起进入执行阶段,52037名投资者将以现金、债转股、信托收益权等方式获偿约24.59亿元。

受偿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距离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一审判决仅1个多月,由于原被告均未上诉,判决生效执行。

根据康美药业的重整计划,涉及康美案的52037名投资者将以现金、债转股、信托收益权等方式获偿约24.59亿元,其中现金约9.765亿元,股票约1.41亿股,信托收益权份额约7070万份。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计划,债权金额50万以下将全额现金清偿,而50万以下的投资者共51730人,这意味着约99.41%的投资者都将一次性获得现金赔偿。广大投资者受偿不需要申请或者提交任何材料,也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投资者在哪查收赔款?根据投服中心的介绍,康美药业会根据一审判决的投资者名单及金额,将现金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中国结算再转至各投资者开户证券公司,最终分配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全国首单集体诉讼结案

康美案是全国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前期经投服中心在网上公开征集50名适格投资者后,于2021年4月26日申请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如今,不到8个月时间,在司法机关、投保机构等各方努力下,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成功结案并偿付。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上海分所主任汪旭东介绍,作为资本市场史上具有开创意义的标志性事件,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在短时间内结案,会对资本市场严重财务造假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目前,以该个案试点为起点,集体诉讼制度正逐步扩大、稳步推进,将有助于进一步净化资本市场环境,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南方日报记者 张艳 实习生 张永琼

关键词: 代表人 药业 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