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明年3月底,广东进入冬春火灾防控“特别防护期”

南方日报讯 (记者/关喜如意 通讯员/粤消宣)11月30日,笔者从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即日起到明年3月31日,广东进入冬春火灾防控“特别防护期”。

同时,广东省《关于推动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印发,其中提出在粤港澳大湾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建设5个“区域消防救援中心”,即依托消防救援支队,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个超大型消防救援中心,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各建设1个消防救援中心。

每周至少1次夜间错时检查

在“特别防护期”内,全省将全面开展行业排查、单位自查、“十大危险源”整治、消防暖企等“四个活动”,并盯紧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四个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防范及检查工作。

在防范大火巨灾方面,广东消防将深入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公共建筑、石油化工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加快推进消防安全“十大危险源”和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严格落实涉疫场所专班“一对一”消防安全检查机制等。

在遏制“小火亡人”方面,广东消防将组织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检查。同时,组织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夜间错时检查行动、每月不少于1次上门服务、每季度不少于1次消防安全宣传主题活动,社会单位、住宅小区在“特别防护期”期间全面开展不少于1次灭火救援疏散演练,全力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建设5个区域消防救援中心

日前,省委办、省政府办印发《意见》,从建强立体化救援力量体系、加大消防救援工作支持保障力度等方面提出15大类、47项改革发展措施。

如何建强救援力量体系?《意见》提出在粤港澳大湾区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建设5个“区域消防救援中心”,同时,加强各类消防救援站的建设,通过消灭空白点的方式,实现“一镇一队”综合消防队伍的建设,统筹建设森林、航空、山岳(高空)等13支省级专业救援队伍,针对性提出采用“中心站+小型站”的形式,加快建设地市消防救援站。

在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方面,《意见》提出,要开展为期三年的消防救援装备达标创建行动,加强极端恶劣条件下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

《意见》还提出,要建立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费保障体系,与消防救援职业特性相适应的保障制度,鼓励地方院校与消防救援机构合办职业院校,对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紧缺人员发放“人才优粤卡”。

规划建设391个城市消防站

今年,《广东省消防“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与《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消防救援规划(2021年—2035年)》(下称《救援规划》)等文件相继出台。

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如何完善?《规划》提出,5年内规划建设391个多种形式城市消防站,建设乡镇政府专职队359支。到2025年,实现每10万人拥有消防救援站不少于1.7个、专职消防人员占总人口比例不少于千分之0.4的预期指标。

《救援规划》则要求建设科学覆盖粤港澳大湾区的城市消防站、小型消防站等多层级消防站体系,明确到2035年最终实现广州、深圳消防站平均服务面积4平方公里、其他7个大湾区城市消防站平均服务面积5平方公里。目标到2035年,实现广州、深圳专职消防人员每万人拥有率达到13人,其他7个大湾区城市专职消防人员每万人拥有率达到12人。

关键词: 即日 广东 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