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前海”首次发布三大扶持政策,涉及人才发展、金融业发展和办公用房等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玮)11月22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首次发布扩区后系列专项扶持政策,涉及人才发展、金融业发展和办公用房等领域,将《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转化为促进前海发展的红利。政策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大多数政策都覆盖到宝安、南山等前海扩区后区域;二是突出深港合作,同等条件下适当向港人港企倾斜;三是注重扶持在地经济,即“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收缴纳地”要求在前海合作区(含扩区范围),推动产业聚集。
新发布的《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香港青年、重要领域人才、省市高层次人才等均予以大额补贴、奖励和“保姆式”服务。
其中,对港澳青年实施全周期扶持,即对实习、工作、执业、创业等各个阶段均有不同的资助政策,额度从几千到数十万元不等。
为聚焦国家战略领域重大需求和世界先进科技前沿,前海将加快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其中,对战略科学家实行“一人一策”,为其量身定制“政策包”;对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分别给予324万元、216万元人才奖励,分6年平均连续发放;对经认定的卓越工程师,给予36万元人才奖励,分3年平均连续发放;对入选广东省、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按项目资助金额10%、最高200万元奖励,核心成员按项目资助金额5%、每人最高100万元奖励。
为发挥用人单位引才聚才主体作用,新政策还首次鼓励市场化机构引进和举荐上述人才,最高可奖励200万元。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涉及深港金融合作的政策占比高达60%,并予以独特支持。
比如,对粤港澳大湾区重大金融合作平台与金融基础设施给予200万元奖励;对香港虚拟银行在前海设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最高给予300万元扶持;对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的前海合作区银行按业务规模给予奖励,给予港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最高1500万元扶持等。
前海目前正在建设“深港国际金融城”,拟打造香港金融机构拓展内地市场的“第一站”“首选地”。该办法为此作政策支撑,入驻金融城产业载体的金融机构,符合条件最高可享受300万元入驻扶持。其中,港资金融机构按照扶持标准的1.2倍执行。
金融科技、数字人民币、绿色金融等前沿特色金融也出现在政策扶持范围。比如,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数字人民币应用和推广,给予开展数字人民币业务的机构10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落户奖励;经认定的绿色金融机构可获100万元奖励;对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等。
此外,鼓励持牌金融机构在前海集聚发展,对新注册或新迁入前海的持牌金融机构等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其中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可获得最高1000万元奖励。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意在提高前海办公楼宇入驻率和产业集聚度,对港资企业、总部企业扶持力度大。
比如,总部企业申请购置扶持,每平方米可补贴3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分三年平均发放;其他重点机构则每平方米补贴1500元,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分三年平均发放。而总部企业申请租金扶持,则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