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在全省发放消费券!一文看懂广东促进城市消费措施

为支持跨界促销,广东将视情况在全省发放消费券。11月9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促进城市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包括壮大市场主体、鼓励连锁经营、提升商圈消费、扩大汽车消费、激活餐饮消费、促进时尚消费、加强文旅消费、优化消费环境、加强宣传促销等九个方面。

评选认定一批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消费枢纽建设,是广东贸易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的重要内容。为此,广东将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进一步优化消费供给,释放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动能,提振消费信心,全面促进消费。

在壮大市场主体方面,《措施》提出,积极培育优质零售、电商平台、品牌运营企业和邮政快递龙头企业,设立全球总部、地区总部、功能型总部、采购中心、结算中心、航空快递货运枢纽、大型快件分拨中心、独立核算子公司达到一定规模的,按新增零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或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产业项目,由国家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保障。

广东还将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鼓励大型连锁企业拓展社区市场,零售、餐饮连锁企业直营门店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相关宣传发布。各地也将结合实际打造一批餐饮集聚区、老字号集聚区、夜间消费集聚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消费集聚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优化供给提升质量,活跃特色商业和市场。

步行街建设是提升商圈消费的关键一环。除了加快推动广州北京路二期、深圳东门步行街改造提升外,《措施》还提出,评选认定一批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鼓励各地培育一批重点步行街(商圈)。对确定为全国示范步行街、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 (商圈) 的,省财政对所在县 (市、区) 政府给予一次性支持。

各地还将加强对步行街 (商圈) 的整体规划、软硬件设施改造、市政配套、运营管理和宣传促销,并给予政策支持。比如,在街区1公里半径内,加快规划建设旅游车辆停车场所、景观绿化、灯光照明、电信设施、公共卫生间、公共交通环线等市政配套设施,解决违建等历史遗留问题。

逐步放宽广深汽车上牌指标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措施》提出扩大汽车消费。其中,将逐步放宽广州、深圳汽车上牌指标限制,释放消费需求。大力推广节能车、新能源车使用,2021年到2022年,广州市配置节能小汽车增量指标增加至8万个;深圳市进一步放宽新能源小汽车指标申请条件,取消社保条件等限制,促进新能源小汽车销售。

在完善汽车销售网点布局方面,《措施》鼓励新能源汽车、高端进口汽车网点进入核心商圈布点,引导汽车生产经营企业下沉县域等三、 四线城市市场。同时,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探索汽车超市、线上购车模式,拓展维修、改装市场,培 育汽车后市场消费。

在激活餐饮消费方面,《措施》提出,各地支持餐饮商户有效延长营业时长,加大夜间消费保障力度,完善夜间交通线路,经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评估后,放开夜间非高峰期占道停车,对商圈、商业街、餐饮集聚区试点夜间分时段步行,增加餐位供应,打造具有“烟火气”的消费氛围。

全力打造一批新品集聚地、地标性载体

为拓展消费新供给,广东将加快培育本土品牌,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 战略。推动老字号品牌“进机场”“进高铁”“进服务区”“进社区”“进免税店”“进展会”,支持老字号企业做精做强,提升老字号品牌影响力。

《措施》还提出,大力发展时尚创意、绿色智能消费,积极推动参展进博会、服贸会、广交会、中博会、消博会、加博会等展会的优质企业、项目、产品在步行街 (商圈) 展示或落地。

为大力发展首店经济、首发经济,《措施》提出,有条件的市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加快推动相关市场主体引进首店,推动国际国内品牌举办新品首发、首秀活动,全力打造一批新品集聚地、地标性载体。

为大力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措施》提出,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促进消费的奖补政策。比如,对发展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品牌经济、首店首发经济、免退税经济及绿色商场创建、商贸流通领军企业培育、步行街(商圈)建设、 消费集聚区打造、消费促进活动举办等方面促进消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市,省级财政分级分档给予资金奖励。

《措施》还提出,支持跨界促销,视情在全省发放消费券。比如,鼓励商贸、文化、旅游相关企业与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合作发放消费券,以二维码、小程序、APP、单张等形式汇集消费优惠券、消费促销活动信息,在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窗口宣传派发。

【记者】 昌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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