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名社会工作者服务的儿童人数不宜超过40名

记者27日从民政部获悉,《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已于日前经民政部批准发布。规范明确,儿童福利机构应设置社会工作部门或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每名社会工作者服务的儿童人数不宜超过40名。

据介绍,2006年以来,各地许多儿童福利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探索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但存在社会工作职责定位不明,与已有的养育、医疗、教育、康复等专业服务之间关系不清等问题。规范首次从实务角度系统回答了社会工作在儿童福利机构“做什么”“怎么做”等基本问题,明确了社会工作在儿童福利机构的职责定位和服务空间,填补了相关领域专业服务规范的空白,对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专业化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据了解,规范首次对儿童福利机构中儿童的“安置服务”作出界定,要求社会工作者以儿童能够进入永久自然家庭为首要目标开展工作。同时,规范明确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应以“利益最大”“伤害最小”“永久安置优先”“全程服务”为原则,帮助儿童得到妥善安置。

此外,规范系统总结了社会工作者对每名儿童开展安置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儿童评估”“家庭招募”“家庭评估”“儿童辅导”“家庭培训”“融合服务”“跟进服务”和“儿童保护”八个核心板块,并结合儿童福利机构工作实际,将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有机融入儿童入院到离院的全过程。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规范的推行一方面促进了儿童福利机构内各项服务资源的有机整合,减少了对儿童服务的行政干预;另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代理家长”的作用,及时关注和有效满足儿童需求。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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