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提出对造假上市公司严格执行退市制度 完善常态化退出机制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要坚持应退尽退,对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公司坚决出清。”4月7日,证监会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答复网友关于尽快完善监管制度的建议。

证监会表示,建议提出对造假的上市公司严格执行退市制度,与证监会改革的方向是一致的。2020年证监会开展了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11月,中央深改委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严格退市监管,完善常态化退出机制。

2020年12月31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修订后的退市规则。针对过往通过非标审计意见规避退市的公司,增加审计意见类型与财务指标全面组合适用的退市规则,堵住制度漏洞;针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且拒不改正的案件,增加直接“红牌罚下”条款;在保留原有重大违法退市标准的前提下,针对造假金额大、比例高但按原规则不影响上市地位的财务造假案件,增设了“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退市标准。在退市程序方面,简化相关环节,提高退市效率。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把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作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内容,切实强化退市监管力度,加快制定落实投资者保护相关制度。人民网北京4月8日电 (记者王震)

关键词: 造假上市公司 退出机制